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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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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樁器做成圓筒形,并應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耐打性。送樁器長度應滿足送樁深度的要求。送樁器上下兩端面應平整,且與送樁器中心軸線相垂直。送樁器下端面應開孔,使管樁內腔與外界連通。送樁器應與管樁匹配。套筒式送樁器下端的套筒深度為250~350mmn,內徑比管樁外徑大20~30mm,插銷式送樁器下端的插銷長度為200~300mm,外徑應比管樁內徑小20~30mm。對于內孔存有余漿的管樁,不采用插銷式送樁器。
送樁作業時,送樁器與管樁樁頭之間應設置1一2層麻袋硬紙板作襯墊。
施工現場應配備電焊機、氣割工具、索具、撬棍、鋼絲刷、鋸樁器等施工用具;每臺打樁機尚應配備一把長條水準尺,可隨時量測樁身的垂直度。
應盡量避免使用錘擊式沉樁
特別是路基填土高度大于5米的路段,要求必須使用液壓式靜壓機。由于錘擊式打樁機落錘時瞬間的沖擊力較大,會對原有高填方段路基帶來一定的振動影響,破壞原有路基的穩定,特別是路基含水量較大時,連續多次的沖擊振動影響會使路基土發生液化,同時受到路面荷載的作用使路基產生滑動面,造成原有路基及路面的開裂,嚴重時會造成原有路基的滑坡。
樁頂位移:沉樁過程中,相鄰的樁產生橫向位移或樁上升現象。
主要原因:樁數較多,土層飽和密實、樁間距較小。在沉樁時土被擠到極限密實度而向上隆起,相鄰的樁一起被涌起。在軟土地施工時,由于沉樁引起的空隙壓力把相鄰的樁推向一側或涌起;樁位放線不準;偏差過大;施工中樁位標志丟失或擠壓偏離,施工人員隨意定位;樁位標志與墻、柱軸線標志混淆搞錯等,造成樁位錯位較大;選擇的行車路線不合理;土方開挖方法及順序不正確。
預防措施:沉樁期間不得同時開挖基坑,需待沉樁完畢后相隔適當時間方可開挖,一般宜兩周左右;基坑開挖注意有一定排水措施,留置邊坡。基坑邊不得堆放土方,基坑較深應分層開挖;認真按設計圖紙放好樁位,設置明顯標志,并做好復查工作,選擇合理樁機行車路線。
終止打樁的質量控制。
終止值由設計確定,位于一般土層時,以控制樁端設計標高為主,貫人度可作參考;當樁端達到堅硬、硬塑的粘性土、中密以上粉土、砂土、碎石類土、風化巖時,以貫人度控制為主,樁端標高可作參考。當貫人度已達到而樁端標高未達到時,應繼續錘擊3陣,按每陣10擊的貫人度不大于設計規定的數值加以確認。
打樁過程的資料控制。
打樁過程中應詳細記錄各種作業時間.每打人0.5~lm的錘擊數、樁位置的偏斜、后10擊的平均貫人度和后lm的錘擊數等。樁位要隨打隨記錄,預防錯打、漏打,同時應對周圍建筑物,地下管線等進行觀測、監護,并及時做好記錄。要認真做好原始資料的匯總工作,遇到異常現象及時通知有關方面共同解決現場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