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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衡測試的內容:1)實地勘查。對納入用水調查單位的基本情況、節水器具、日常,用水情況及用水消耗量的情況進行調查。調查計費水表、現有計量水表配備情況和需加裝水表的數量及位置等。調查用水單位用水單元數量,編制用水單位用水設備、設施明細表,摸清用水單元使用情況。2)掌握單位用水現狀,了解水系管網分布情況,各類用水設備、設施、儀器、儀表分布及運轉狀態,用水總量和各用水單元之間的定量關系,獲取準確的實測數據。

1.單因子評價single-factor evaluation:根據實測數據和標準對比分類,選取至差指標的級別作為評價結果的評價方式。2.城市藍線urban blue line:城市規劃確定的江、河、湖、庫、渠和濕地等城市地表水體保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線。3.自備水self-supplied water:以地表水或地下水為供水水源,由單位或個人自行建設供水設施,主要提供自身生產、生活及各項建設的用水。

計劃用水制度是用水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國務部關于大力開展城市節約用水的通知》(國發[1984]80號)明確提出取消包費制及實行計劃用水。《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號)規定城市實行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用水應當計量,并按批準的用水計劃用水。根據計劃用水的范圍又分為廣義的區域計劃用水以及狹義的城市內針對各用水單位計劃用水。本標準所稱計劃用水是指后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