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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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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中型電子計算機房、中央控制室、電話總機房等放置特殊貴重設備的房間,其頂棚和墻面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裝修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2.消防水泵房、排煙機房、固定滅火系統鋼瓶間、配電室、變壓器室、通風和空調機房等,其內部所有裝修均應采用A級裝修料。
3.無自然采光樓梯間、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的頂棚、墻面和地面均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
1、建筑物內如設有上下層相連通的走馬廊、自動扶梯等開口部位時,應按上、下連通層作為一個防火分區。
2、地下、半地下建筑內的防火分區間應采用防火墻分隔,每個防火分區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500m2。
3、當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每個防火分區的允許建筑面積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設置時,增加面積應按該局部面積的一倍計算。
4、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6-9米
1、報警區域按防火區域劃分,一個報警區域可以有幾個防火分區組成。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形式有:集中報警系統:區域報警系統;控制報警系統(消控中心),一個區域報警控制器可警戒多個樓層(看產品的功能)安裝位置距地面1.3-1.5米,報警電話安裝位置1.3-1.5米。
3、建筑面積大于500㎡的地下商店應設火災自動報警裝置。
1.集中控制型系統的控制方式
接收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火災報警信號或聯動控制信號后,應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相應的消防應急燈具轉入應急工作狀態。
自帶電源集中控制型系統,由應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統內的應急照明配電箱和相應的消防應急燈具及其它附件實現工作狀態轉換。
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系統,由應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統內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和相應的消防應急燈具及其它附件實現工作狀態轉換。
2.應急照明控制器設計
系統內僅有一臺應急照明控制器時,應急照明控制器設置于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員值班的場所;系統內有多臺應急照明控制器時,主控制器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內,其他控制器可設置在配電間等場所內。
每臺應急照明控制器直接控制的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應急照明配電箱和消防應急燈具等設備總數不大于3200 個。應急照明控制器的主電源由消防電源供電,應急照明控制器的備用電源至少使控制器在主電源中斷后工作3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