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領事認證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查嗎? 申請人和已經領事認證的文書內容的利害關系人,對領事認證機構出具的領事認證書有異議的,可以向出具該領事認證書的領事認證機構提出復查申請。 領事認證機構收到復查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核實。對于領事認證書的編號、證詞、出證日期等內容錯誤的,應當及時予以糾正。智利領事館經銷合同蓋章、智利領事館經銷合同蓋章 產地證大使館認證蓋章需注意的地方: A:產地證中第l欄與**欄的公司名稱必須相符,CI上公司名稱與所蓋公司也需相符。 B:產地證中第6-10欄的內容如有錯不能更改、只能重新出單。 C:香港有特殊要求:產地證**欄,不管是代理公司還是香港公司!都需要填公司名以及地址;嘜頭以及品名不能出現不能翻譯的英文或是公司LOGO. D:產地證簽發日期不能早于CI日期。 E:收貨人要有詳細公司名及地址; F:產地證第8欄,要求打四位,但根據信用證客戶要求打六位、八位、十位等雙數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