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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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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廠房或生產部位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并宜采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不小于50000紗錠的棉紡廠的開包、清花車間,不小于5000錠的麻紡廠的分級、梳麻車間,火柴廠的烤梗、篩選部位;
2、占地面積大于1500㎡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的單、多層制鞋、制衣、玩具及電子等類似生產的廠房;
3、占地面積大于1500㎡的木器廠房;
4、泡沫塑料廠的預發、成型、切片、壓花部位;
5、高層乙、丙類廠房;
6、建筑面積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丙類廠房。
1、每個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應按10~15L/s計算;水泵結合器的用水量10L/S-15L/S。
2、高層建筑的消防栓充實水柱不小于10米-13米
3、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應有一個直徑為150mm或100mm和兩個直徑為65mm的栓口
4、消防水池應滿足自動噴水滅火延續時間按1h計算。
5、消防水池一類18立方米。住宅一類建筑12立方米
6、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保護半徑不應大于150m。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取水口,其取水口與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于15m;
1.垂直疏散區域及其擴展區域的供電
每個垂直疏散通道及其擴展區可按一個獨立的防火分區考慮,并采用垂直配燈方式;建筑高度超過50m 的每個垂直疏散通道及擴展區宜單獨設置應急照明配電箱或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
2.避難層及航空疏散場所
避難層及航空疏散場所的消防應急照明由變配電所放射式供電。
3.消防工作區域及其疏散走道的供電
消防控制室、高低壓配電房、發電機房及蓄電池類自備電源室、消防水泵房、防煙及排煙機房、消防電梯機房、BAS 控制中心機房、電話機房、通信機房、大型計算機房、安全防范控制中心機房等在發生火災時有人值班的場所,應同時設置備用照明和疏散照明;樓層配電間(室)及其它火災時無人值班的場所可不設備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備用照明可采用普通燈具,并由雙電源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