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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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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公司委托代理人簽訂的合同有效嗎?
張靜律師解答:要看委托代理合同中代理人的權限,權限范圍內簽訂的合同是可以代表公司的,超出權限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權代理,公司不擔責,由代理人自己承擔責任。
判z決書節選:
法z院認為,關于《銷售合作協議書》中的賣方是否璞某公司。《銷售合作協議書》的甲方是“德某公司廣州營銷中心”,而“德某公司廣州營銷中心”不具備商事主體資格,從《銷售合作協議書》的內容來看是黃某以璞某公司委托代理人身份簽署。黃某否有權以璞某公司委托代理人身份簽署該協議,本院作以下分析:1.《銷售合作協議書》約定了楊某在區域銷售案涉酒,約定產品質量及交易方式為現金等條款。由于璞某公司出具的《委托書》并未授權黃某三人有權代表璞某公司對外簽訂合同,黃某表璞某公司簽署該《銷售合作協議書》前應征得璞某公司的同意,或在簽署《銷售合作協議書》后經璞某公司追認,其實施代簽合同超越了代理權的范圍,且并未得到璞某公司的事前同意及事后追認,本院據此認定黃某楊某簽署《銷售合作協議書》行為屬于超越代理權的無權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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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合伙開店虧損后擅自注銷營業執照構成違約嗎?
張律師解答:構成違約,應賠償合伙人損失。
判z決書節選:
關于楊某認為黃某未經協商一致,擅自將某藥z店辦理注銷登記,導致藥z店無法營業,屬于根本違約,請求黃某賠償經濟損失合計111604.89元應否支持的問題。其焦點問題是黃某未經協商一致,辦理注銷某藥z店工商登記,是否屬于違約;注銷某藥z店工商登記是否對楊某造成經濟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z法通則》第三十一條規定:“合伙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余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伙、合伙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第三十四條個人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合伙人有執行或監督的權利。本案中,楊某、黃某于2014年4月1日和2015年12月18日簽訂兩份合伙經營協議中先后約定: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藥z店轉讓,出租,變賣;雙方都有權取消合作協議,固定資產和商品按當時市價或使用時間折舊兌換現金支付。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藥z店轉讓,出租,變賣,注銷。從本案查明的事實和證據來看,并沒有存在雙方已協商一致可由黃某辦理注銷藥z店工商登記的事實,黃某也沒有提供證據能證明雙方已協商一致讓其注銷藥z店工商登記。因此,黃某尚未征得楊某同意的情況下辦理了注銷藥z店工商登記,屬于違反合伙協議的約定,屬于違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百零七條的規定應對因注銷藥z店工商登記給楊某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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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如何確定合伙協議糾紛管轄法z院?
律師解答:1、合同糾紛原則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z院管轄,但雙方也可以書面協議選擇。
2、法律規定:《民事訴z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z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z法z院管轄。《民事訴z訟法解釋》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z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z法z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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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公司員工擅自對客戶承諾返利有效嗎?
張靜律師解答:如果員工有公司授權對客戶返利,則由公司擔責,如員工無授權,公司不承認的話,由該員工自己擔責。
判z決書節選:
關于石某是否為適格承責主體的問題。石某稱其是經前某公司派遣到華某公司的員工,其行為是職務行為。本院認為,從石某提交的勞動合同書來看,其前述有關經前某公司派遣到華某公司的員工合理。但是在涉案交易中,石某與梁某對賬并給予梁某返利的承諾之行為是否職務行為仍需結合證據予以分析。首先,石某在本案中沒有提交證據證明華某公司授權其對外給予返利。其次,華某公司亦不認可授予石某權限,可代表華某公司對外作出返利的承諾。再次,梁某亦認為該返利的承諾是石某個人向其作出的。從各方的陳述來看,不能排除石某個人向梁某作為返利的可能,不能得出石某簽署對賬單的行為是代表華某公司的結論。基于本案中石某抗辯在對賬單簽名是職務行為,應由其承擔舉證責任。但本案中,石某未能完成該舉證責任,應由其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梁某要求石某承擔支付對賬單項下的款項的訴請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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