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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質量缺陷損失價格評估的思考
目前房屋質量缺陷損失評估在房地產評估中仍屬于接觸機會較小的一個領域,因此對于其評估方法有待更深刻的探討。無論是認可協議書還是鑒定意見書,都必須包括以下四項內容:房屋質量缺陷的部位、類型、程度及影響。評估時應該考慮的因素,該因素的影響程度如何量化,目前行業規范尚未明確,期待有關和行業管理部門進行指導和規范,以進一步提高房地產估價水平。
房屋質量鑒定哪些方面
1)擬對建筑物進行整體移位時。該情形必須進行詳細鑒定評估,給出移位時可能出現的問題,并提供相關整體移位建議。
2)建筑結構本身出現明顯的建筑功能退化或有明顯的傾斜時。當建筑結構出現裂縫、梁柱出現變形、樓板已經出現漏筋、建筑結構出現振動等情形時,可認為建筑結構出現明顯建筑功能退化。
房屋質量缺陷損失的原因
(1)因使他人房地產遭受污染,造成他人房地產價值減損的。例如,房地產受到噪聲、輻射污染,房地產中的土壤、水、空氣受到污染,房地產受到經常振動的影響等。
(2)因工程施工不慎使鄰近建筑物受損,造成鄰近房地產價值減損的。
(3)因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地產價值減損或者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例如,預售的商品房在交付使用后發現存在工程質量問題(如墻體開裂,層高、室內空氣質量等不符合)。
影響被征收房屋價值的因素包括哪些?
(1)區位:即房屋所在城市的區位狀況,包括當前環境變動以及未來的規劃前景。
(2)用途:要區分被征收房屋是住宅還是非住宅,如果是非住宅,還要區分是營業性用房還是非營業性用房。
(3)建筑結構:房屋結構包括鋼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磚木結構、簡易結構等,要區分被征收房屋屬于哪一種。
在房屋存續期間,由于使用面積減少、室內凈高降低、采光面積減少、耐久性降低等不可修復或修復不經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主要包括:自營房屋的經濟收益的減少、租賃房屋的租金收益減少、市場交易價值的減損等。(按市場回收價格確定)該方法適用于可修復房屋質量缺陷損失的價格鑒定。房屋完損等級評定著眼于房屋使用管理,因此不涉及房屋原設計質量、原使用功能和工業建筑的評定,房屋完損等級評定不應超出標準的適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