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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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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標準的要求,安排放射工作人員接受個人劑量監測。放射科個人劑量檢測國家是有要求的。那么,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檢測通常是多長時間呢?
個人劑量檢測的周期通常是多長時間?
《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2007)55號令)第十一條規定,外照射個人劑量監測周期一般為30天,長不應超過90天。《職業性外照射個人監測規范》(GBZ128-2016)4.3.1規定,常規監測的周期應綜合考慮放射工作人員的工作性質、所受劑量的大小、劑量變化程度及劑量計性能等諸多因素。常規監測周期一般為1個月,長不超過3個月。
放射工作人員為什么需要個人劑量監測?
個人劑量監測是指利用放射工作人員佩戴劑量計對個人劑量當量進行的測量,以及對測量結果的解釋。它是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的重要內容,目的是得到放射工作人員所受輻射有效劑量的評價,確保放射工作人員的受照劑量符合要求。

3、如何確定穩定性檢測的項目和周期
國家針對不同種類的診療設備制定了相應的質量控制檢測規范,包括:
WS76-2020 X 射線診斷設備質量控制檢測規范
WS521-2017《數字X射線攝影(DR)系統質量控制檢測規范》
WS519-2019 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質量控制檢測規范
WS581-2017《X射線設備質量控制檢測規范》,
WS530-2017 《計算機X射線攝影系統質量控制檢測規范》
WS523-2019伽瑪照相機單光子發射斷層成像設備SPETCT質量控制檢測規范
WS674-2020電子直線質量控制檢測規范
WS531-2017螺旋斷層裝置質量控制檢測規范
WS582-2017 X、γ 射線立體定向系統質量控制檢測規范
WS262-2017后裝γ源近距離質量控制檢測規范
GB 17589-2011 《X射線計算機斷層攝影裝置檢測規范》
針對不同種類的診療設備,根據上述規范的穩定性檢測的要求,確定具體的檢測項目和檢測周期。檢測周期有1個月一次、三個月一次、半年一次等,卓然輻射檢測按標準規范定期進行檢測,并對每次檢測結果出具報告。收費按每年或每次收費。

輻射安全許可證和放射診療許可證的區別是什么?
放射診療許可證及輻射安全許可證是機構如醫院、口腔等單位在準備添置放射診療設備(如CT、DR、牙片機等)開展放射診療服務時,需要向衛生及環境監管部門申請辦理的許可證件,只有申請到許可證才能開展放射診療服務。
首先,審批機關不同。負責輻射安全許可審查批準的行政機關是生態環境部門,而放射診療許可審查批準的行政機關是衛生健康部門。目前,按照法律和行規,輻射安全許可由生態環境部和省生態環境廳兩級審查批準,同時各省按照行政審批權利下放后,已實現將輻射安全許可部分權限下放到市級生態環境局,基本形成部、省、市三級輻射安全許可審批頒發的管理。而放射診療許可是由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批頒發,形成省、市、縣三級審批頒發的管理。
其次,針對對象不同。根據上述《條例》第八條可以看到,輻射安全許可是針對所有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單位,而放射診療許可只針對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單位。也可以說輻射安全許可涵蓋的核技術應用范圍更寬,而放射診療許可只針對核技術應用中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開展放射診斷、放射和健康檢查的醫院或者衛生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