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
做好墻體拆除工程施工現場的圍護。在拆除工程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置施工標志牌、安全警示標志牌,采取可靠防護措施,實行封閉施工。在進行拆除工作前,應對建筑物結構強度詳細調查,制定拆除施工方案,并對全體職工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負責人要到現場指揮施工。拆除較大或較重的材料,應用起重機吊下、運走。散碎材料應用溜放槽溜下,拆下的材料要及時清理、運走。采用推倒拆除和拆除時,統一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拆除工程施工過程中,當發生重大險情或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排除險情、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并向有關部門報告。拆除管道時,必須在查清殘留物的性質,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安全后,方可進行施工。拆除工程施工時,應有防止揚塵和降低噪聲的措施。登高(2米以上)作業時必須系合格的安全帶,系掛牢固,高掛低用,應穿防滑鞋,應把手頭工具放在工具袋內;高處拆除作業應設計搭設的腳手架或作業平臺。
在惡劣的氣候條件下,嚴禁進行拆除作業。從業人員應辦理相關手續,簽訂勞動合同,進行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進行拆除作業時,樓板上嚴禁人員聚集或堆放材料,作業人員應站在穩定的結構 或腳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構件應有安全的放置場所。拆除作業的作業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拆除作業人員準備齊全安全防護用品。拆除工程施工區域應設置硬質封閉圍擋及醒目警示標志,圍擋高度不應低于1.8M,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