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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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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應運而生的一個新的具有高度技術知識、經驗與能力的特殊勞務群體,應不同企業之邀,在不同企業、行業、國家之間流動著、這是知識經濟時代勞務工動的一個新景觀。伴隨著這種勞務流動,根據各種企業對人才的多種需要,勞務資源組織和配置的公司——勞務派遣公司也應運而生了。在日本,年輕人更樂于接受勞務派遣制這種用人模式,這些年輕人不但受到了更的職業教育,而且擇業觀念上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他們不像在工業經濟時期老一輩人那樣希望在一個大企業中做終身雇員,而是愿意尋求一個既能發揮自己的特長,又能在自己喜歡的時間、場所獲得自己滿意收入的相對自由的職業。
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第六十一條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第六十二條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在勞動用工管理方面,疫情期間關于假期、加班與工資、勞動合同簽訂履行變更以及解除或終止等有特殊政策和規定,企業應該學習和掌握,以適用解決疫情期間面臨的各種勞動用工管理。比如:
根據勞動法及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職工購買社會保險,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但由于疫情的影響,各地企業生產、經營狀況都承受著不同程序的影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及稅務總局為解決企業社會保險費壓力,聯合發布了《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規定,自2020年2月起,各地中小微企業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承受能力,免征基本、失業保險、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征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