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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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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是“基于創造成果和工商標記依法產生的權利的統稱”。
主要的三種知識產權是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
知識產權主要包括:商標、專利、著作權(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地理標志、植物新品種、商業秘密、傳統知識、遺傳資源以及民間文藝等。研發是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知識產權產出較多的環節,在產品研發流程的各環節中都可能有不同類型的知識產權產生。
知識產權許可的內容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著作財產權,并依照約定或者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著作權和鄰接權中的人身性權利,不得許可。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的,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但是報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著作權法》規定可以不經許可的除外。許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二)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非專有使用權;(三)許可使用的地域范圍、期間;(四)付酬標準和辦法;(五)違約責任;(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許可的專有使用權的內容由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視為被許可人有權排除包括著作權人在內的任何人以同樣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被許可人許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權利,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
知識產權保護了公民和法人的創作和創新,但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某些法定情況下,非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使用作品或專1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