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氡?
氡又名氭,是一種化學元素,符號Rn。
根據《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標準GB50325》第4.1.1條規定:新建、擴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設計前應對建筑工程所在城市區域土壤中氡濃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進行調查,并提交相應的調查報告。
1、土壤氡檢測需要現場檢測,不能送樣檢測;
2、測量區域范圍應與工程地基基礎占地范圍相同。
輻射檢測輻射衛生防護檢測服務
1、個人計量監測:對工作人員的受照劑量進行定期監測,以保障工作人員與公眾的健康安全,同時也為行政部門監督檢查提供技術依據。
2、診療設備防護性能檢測:了解診療設備性能,發現存在隱患,保護患者及醫務人員健康
3、工作場所輻射防護檢測:了解診療設備工作場所輻射強度及防護能力,發現存在隱患,保護受檢查者和工作人員健康
4、診療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防護預評價:通過類比法等方法預測、評估項目建成后工作場所中輻射強度及可能對公眾造成的健康危害;從控制職業危害,使輻射防護達到化,避免發生故等。
輻射安全許可證和放射診療許可證的區別是什么?
放射診療許可證及輻射安全許可證是機構如醫院、口腔等單位在準備添置放射診療設備(如CT、DR、牙片機等)開展放射診療服務時,需要向衛生及環境監管部門申請辦理的許可證件,只有申請到許可證才能開展放射診療服務。
首先,審批機關不同。負責輻射安全許可審查批準的行政機關是生態環境部門,而放射診療許可審查批準的行政機關是衛生健康部門。目前,按照法律和行規,輻射安全許可由生態環境部和省生態環境廳兩級審查批準,同時各省按照行政審批權利下放后,已實現將輻射安全許可部分權限下放到市級生態環境局,基本形成部、省、市三級輻射安全許可審批頒發的管理。而放射診療許可是由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批頒發,形成省、市、縣三級審批頒發的管理。
其次,針對對象不同。根據上述《條例》第八條可以看到,輻射安全許可是針對所有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單位,而放射診療許可只針對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單位。也可以說輻射安全許可涵蓋的核技術應用范圍更寬,而放射診療許可只針對核技術應用中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開展放射診斷、放射和健康檢查的醫院或者衛生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