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制定技術規范為保障落實土壤普查的性、科學性,需統一制定土壤普查的技術規程與規范。3.2.1制定土壤三普專項技術規范土壤普查辦負責組織相關科研教育、農技推廣等單位,制定土壤三普專項技術規范,明確普查內容、指標體系、技術方法、技術要求和質量控制等,統一規范土壤普查工作。
土壤普查平臺與數據庫建設規范:統一規范土壤普查的工作平臺和數據庫構建,包括土壤普查平臺的結構與功能、數字字典與字段命名、指標閾值、數據庫規范等。
僅開展的土壤生物調查,具體由土壤普查辦委托相關單位組織實施,并按照《土壤生物調查技術規范》執行。8.1土壤生物調查任務8.1.1調查對象
(1)土壤動物:包括土壤線蟲、蚯蚓2種典型土壤動物;
(2)土壤微生物:包括主要優勢菌株、土壤微生物生物量、典型土壤酶活性與土壤呼吸速率。
8.1.2調查內容
(1)土壤動物種類、數量與分布;
(2)土壤微生物優勢種類與分布;
(3)典型土壤酶活性與土壤呼吸速率;
(4)土壤生物的資源收集與保存(樣本、優勢菌等)。8.2樣點布設與采樣測試8.2.1樣點布設
在已布設的剖面樣或表層樣點中,選擇出典型土壤的生物調查樣點,并遵循生物氣候分區控制,農用地主導、兼顧其他用地類型的樣點布設原則。
8.2.2外業采樣工具準備
除了常用土壤采樣工具外,需準備塑料鑷子、冰袋、小型冷藏箱、以及土壤生物保存溶液等。
8.2.3調查采樣與保存運輸
外業采集的土壤蚯蚓,保存在土壤生物保存溶液中;采集的土壤鮮樣(測定線蟲與土壤微生物)混合后裝袋。土壤生物樣品外業采集后,裝入低溫保存箱,盡快低溫運輸至相關土壤生物測試實驗室。
8.2.4測試指標與方法
8.2.4.1 土壤動物:土壤線蟲、蚯蚓的形態與分子生物學。
8.2.4.2 土壤微生物:土壤微生物生物量(C、N)、土壤微生物多樣性(土壤優勢菌株、細菌與真菌的豐度與多樣、功能微生物的宏組)、土壤生物活性(酶活性、誘導呼吸速率)。
相關生物調查與測試信息及時填報土壤普查工作平臺系統。8.3生物調查的成果匯總8.3.1建立土壤生物調查數據庫
結合傳統分類學方法與分子生物學手段,基于我國典型土壤的動物、微生物與酶活性檢測數據及其相關環境參數等,建立土壤生物庫。
8.3.2撰寫土壤生物調查報告
整理分析土壤生物調查的數據,撰寫和提交土壤生物調查總結報告、土壤質量和土壤健康的生物學評價報告。
樣點現場確認外業調查采樣隊根據統一規劃布設樣點的目標導航,到達預布設目標樣點區域后,在“電子圍欄”范圍內確定樣點點位(中心點),并填報確認樣點的經緯度。
如果預布設樣點的土地已非農用化、土壤受到重大破壞等原因,失去了代表性,可根據周邊的土地利用類型等,重新布設有代表性的樣點,并按《土壤外業調查與采樣技術規范》的要求,完成樣點的變更工作。6.3.2樣點調查信息與填報調查樣點區域的成土條件、土壤利用等信息,填報“調查采樣APP”。所有樣點調查的指標見附表1-1;剖面樣點除調查附表1-1信息外,還需調查附表1-2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