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吊籃的發展
隨著高處作業吊藍使用量的增加,為了規范高處作業吊籃的設計、加工、生產、試驗和使用,促進行業更好的發展,建設部與1992~1993年間頒布了《高處作業吊籃 》、《高處作業吊籃用安全鎖 》 、《高處作業吊籃用提升機 》、《高處作業吊籃 性能試驗方法》《高處作業吊籃 安全規則》五部行業標準。
2003年,上述標準升級為《高處作業吊籃 》GB19155-2003,對高處作業吊籃作了進一步的規范。
進入21世紀,高處作業吊籃制造業進入了一個高速發展的時期,據不完全統計,高處作業吊籃的制造廠家從1999年底的20多家,到2008年底的近百家。
安全防護
(1)高處作業吊籃應設置作業人員的掛設安全帶的安全繩及安全鎖扣。安全繩應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與吊籃上任何部位連接。
(2)高處作業吊籃的任何部位與高壓輸電線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10m。
(3)吊籃的電源電纜線應有保護措施,固定在設備上,防止插頭接線受力,引起斷路、短路,電纜線懸吊長度超過100m時,應采取電纜抗拉保護措施。
(4)電器箱的防水、防震、防塵措施要可靠。電器箱門應鎖上。
(5)施工范圍下方如有道路、通道時,必須設置警示線或安全護欄,并且在周圍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并派專人監護。
吊籃進場驗收內容:
(1)吊籃生產廠家、出廠日期、購機日期(購機合同);
(2)吊籃及重要部件(提升機、安全鎖)編號,吊籃使用及維修保養情況;
(3)吊籃整機《型式檢驗報告》、《出廠檢驗合格證書》、吊籃產品使用說明書;
(4)吊籃整機使用年限、安全鎖有效標定證明、吊籃鋼絲繩質量合格證明,嚴禁使用超過有效標定期而未標定的安全鎖;
(5)同意組裝吊籃提升機、安全鎖、電控箱授權書;
(6)吊籃結構件的焊接、裂紋、變形、磨損等以及鋼絲繩的外觀,應符合《高處作業吊籃》GB19155的規定;
(7)吊籃配重重量必須符合吊籃生產廠家的設計規定,嚴禁使用破損的配重件,嚴禁使用液體或散狀物體做配重填充物;
(8)吊籃及重要部件(提升機、安全鎖、電控箱)維修、保養記錄應齊全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