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集合資金信托產品評價背景 近年來,信托一直占據著資管行業第二大市場份額,是投融資市場的重要參與者;與此同時,隨著資管新規的發布和實施,就資金信托而言,單一資金信托向集合資金信托轉變的趨勢愈發明朗,未來,集合資金信托將有更廣闊的市場空間。 在監管引導下,信托業在2019年加快了轉型步伐,信托業務資金來源結構進一步優化:集合信托占比上升,單一資金信托占比下降,管理財產信托占比較為穩定。從2019年2季度開始,集合資金信托占比開始超過單一資金信托,成為最主要的資金來源。 截至2020年4季度末,集合信托規模為10.17萬億元,占比49.65%,同比上升3.72個百分點,比3季度末(49.42%)上升0.23個百分點。單一信托規模為6.13萬億元,占比29.94%,同比下降7.16個百分點,比3季度末(33.18%)下降3.24個百分點。管理財產信托為4.18萬億元,占比20.41%,同比上升3.44個百分點,比3季度末(17.41%)上升3個百分點。信托業務轉型的重點之一是要優化資金來源結構。截至2020年4季度末,集合資金信托與管理財產信托占比達到70.06%,同比2019年4季度末62.91%要上升7.15個百分點。信托業將繼續逐步減少以單一信托形式的通道類業務,朝著提升主動管理能力的方向不斷取得成效。 圖1 2016Q1—2020Q4信托資產按資金來源的規模及其占比 數據來源:信托業協會 二、集合資金信托產品評價體系介紹 (一)評價目的 目前,針對集合資金信托產品的評價尚屬空白,投資者投資信托產品,一般僅僅考慮收益率、發行機構、期限等簡單指標,缺乏評判信托產品投資價值的綜合標準和分類標準。 “普益標準·集合資金信托產品評價體系”旨在幫助投資者更加快速、直接地掌握集合資金信托產品的綜合情況,并通過評分和分類的形式,對投資價值進行歸類排序。評價體系能夠幫助投資者從發行機構、產品兩大維度全面了解信托產品,以輔助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 (二)評價對象 “普益標準·集合資金信托產品評價體系”對市場上新發行的固定收益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進行評價,從資金投向上,包括投向基礎產業、房地產、工商企業、金融機構的集合產品,不評價投向證券市場的信托產品。 (三)評價的基礎與方法 “普益標準·集合資金信托產品評價體系”立足于委托人/投資者角度,對集合資金信托產品進行評價,通過提供客觀、公正、全面的評價結果,以服務于市場主體各方的需求。 本評價體系的評價對象為固定收益類的集合資金信托,即投向基礎產業、工商企業、房地產、金融機構的信托產品,不包括投向證券投資的信托。 集合資金信托產品的評價涵蓋兩大維度——產品發行機構和信托產品,評價權重各占50%。產品發行機構維度的評價主要集中于四個方面:公司實力、資產管理能力、受托人聲譽、歷史產品表現;在信托產品維度,評價體系主要聚焦四個方面:產品收益、產品期限、產品投向及風控措施、交易對手等。 具體如下: (四)評價結果展示 根據上述方法,我們定期對市場新發行的產品進行評價。每期我們對排名前靠前的產品的綜合總得分進行展示,更多的星級產品將以附件的形式進行展示。三、2021年4月下半月星級產品評價結果 2021年4月下半月,有49家信托公司合計發行了945只固定收益類的集合資金信托產品,相比4月上半月,發行數量明顯提升。其中,發行數量前10的信托公司發行情況如下: 從普益標準·集合資金信托產品評價體系的評價結果來看,945只產品得分的平均值為50.08分,較4月上半月有略微上升;中位數為51.32分,較4月上半月上升2.15分。4月下半月新發行的產品,得分情況較4月上半月整體上升。 從評價結果來看,4月下半月參評的945只產品中,五星級產品有115只,平均分為71.92分;四星級產品有108只,平均分為62.58分。 獲評為五星級的115只產品涉及6家信托公司,機構數量如下: 產品表如下: 獲評為四星級的108只產品涉及15家信托公司,機構及產品如下: 產品表如下:(文章來源:普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