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輻射安全許可證的條件:
1、有與所從事的生產、銷售、使用活動規模相適應的,具備相應知識和防護知識及健康條件的技術人員;
2、有符合家環境保護標準、職業衛生標準和安全防護要求的場所、設施和設備;
3、有專門的安全和防護管理機構或者專職、兼職安全和防護管理人員,并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
4、有健全的安全和防護管理規章制度、輻射事故應急措施;
5、產生性廢氣、廢液、固體廢物的,具有確保性廢氣、廢液、固體廢物達標排放的處理能力或者可行的處理方案。
《放射診療許可證》不進行辦理或校驗不及時有哪些后果?
根據《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十八條,逾期不申請校驗或者擅自變更放射診療科目的由原批準部門注銷放射診療許可,并登記存檔,予以公告。
根據《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從事放射診療工作的、未辦理診療科目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進行校驗的由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機構執業許可證》。
《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久?
現行管理要求沒有規定《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有效期期限,但需要按規定進行校驗。
放射衛生預評價意義
放射衛生預評價是預測、評估放射性危害種類及強度(濃度),預測、評估項目建成后工作場所中的輻射強度及其可能對工作人員或公眾造成的健康危害;從控制職業病,提出合理的改進建議,使輻射防護達到化,避免發生放射故或者職業病。
放射衛生預評價范圍
我們可以承擔放射診療設備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預評價,如計算機斷層X射線攝影裝置(CT)、CR、DR、全景機、X射線數字減影裝置(DSA)、普通X射線診斷設備、X射線攝影和牙科機等放射診療設備。
放射工作場所防護檢測
放射診療設備工作場所輻射防護檢測的目的是了解放射診療設備工作場所輻射強度及防護情況,發現存在的輻射安全隱患,保護患者及醫務人員健康。
檢測周期
▲放射診療設備新安裝、重大維修后機房進行驗收檢測;
▲正常使用情況下每年一次狀態檢測。
4、放射防護控制效果評價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46號)第十三條規定:醫療機構在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申請進行衛生驗收。
卓然輻射檢測-放射防護控制評價流程:
業務委托→擬訂檢測與評價方案→方案內審→現場檢測→編制評價報告→內部評審→評審并修改→提交報告。
5、個人劑量監測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通過為放射工作人員提供個人劑量監測,以便了解放射工作人員的年劑量當量,為行政部門監督檢查提供技術依據。
檢測標準
GBZ 128-2019職業性外照射個人監測規范
檢測周期
至少每季度(3個月)送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