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了公司2021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21年9月13日16:00,會期半天;網絡投票時間為2021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1年9月13日9:15-15:00。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根據《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由公司董事長周達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2、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合計140名,代表股份417,355,319股,占公司總股份的7.8161%。其中現場參會股東5名,代表股份5,348,133股,占公司總股份的0.1002%;通過網絡投票股東135名,代表股份412,007,186股,占公司總股份的7.7159%。
3、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本次會議,公司聘請的北京市中倫(重慶)律師事務所對本次會議進行了見證。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具體表決結果如下:
1、審議通過《關于對部分參股房地產項目公司增加擔保額度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379,384,198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90.90197%;反對:37,955,121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9.09420%;棄權:16,0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0383%。
出席本次會議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199,547,753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84.01343%;反對: 37,955,121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15.97983%;棄權:16,000 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0674%。
表決結果:本議案獲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2/3以上同意通過。
2、逐項審議通過《關于公司開展債券融資的議案》
2.1 融資額度及種類
展開全文表決情況:同意:417,140,919 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99.94863%;反對:192,4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4610%;棄權:22,0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0527%。
表決結果:本議案獲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1/2以上同意。
2.2 發行時間及方式
表決情況:同意:417,140,919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99.94863%;反對:192,4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4610%;棄權:22,0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0527%。
表決結果:本議案獲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1/2以上同意。
2.3 發行期限及品種
表決情況:同意:417,140,919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99.94863%;反對:192,4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4610%;棄權:22,0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0527%。
表決結果:本議案獲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1/2以上同意。
2.4 募集資金用途
表決情況:同意:417,140,919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99.94863%;反對:192,4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4610%;棄權:22,0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0527%。
表決結果:本議案獲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1/2以上同意。
2.5 票面利率及確定方式
表決情況:同意:417,140,919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99.94863%;反對:192,4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4610%;棄權:22,0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0527%。
表決結果:本議案獲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1/2以上同意。
2.6 贖回條款或回售條款
表決情況:同意:417,146,919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99.95007%;反對:192,4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4610%;棄權:16,0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0383%。
表決結果:本議案獲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1/2以上同意。
2.7 擔保事宜
表決情況:同意:416,949,819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99.90284%;反對: 389,5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9333%;棄權:16,0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0383%。
表決結果:本議案獲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1/2以上同意。
2.8 上市場所
表決情況:同意:417,140,919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99.94863%;反對: 192,4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4610%;棄權:22,0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0527%。
表決結果:本議案獲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1/2以上同意。
2.9 決議有效期
表決情況:同意:417,140,419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99.94851%;反對: 192,9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4622%;棄權:22,0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0527%。
表決結果:本議案獲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1/2以上同意。
2.10 授權事項
表決情況:同意:417,140,419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99.94851%;反對: 192,9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4622%;棄權:22,000股,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0.00527%。
表決結果:本議案獲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1/2以上同意。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中倫(重慶)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王卓律師、任儀律師
3、結論性意見:公司2021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召集人資格、出席會議人員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中倫(重慶)律師事務所關于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