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介紹
山東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證券名稱:*ST雅博、證券代碼:002323)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2021年9月29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8日)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1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形。
二、說明關注、核實情況
針對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司對有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并詢問了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棗莊中院”)已于2021年4月25日裁定受理公司破產重整一案,后移交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審理(以下簡稱“市中區法院”),市中區法院于2021年5月6日指定山東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管理人,具體內容詳見《關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12)和《關于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22)。2021年6月19日,管理人披露了公司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情況。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巨潮網披露的相關公告《關于公司破產重整債權申報及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23)、《關于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36)。經報請市中區法院,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及出資人組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十四條、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管理人于當日向市中區法院提交了裁定批準雅博股份重整計劃的申請。2021年9月30日,管理人收到了市中區法院送達的(2021)魯20402破3-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批準雅博股份重整計劃,并終止雅博股份重整程序。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巨潮網披露的相關公告《關于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75)、《關于出資人組會議召開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76)、《關于重整計劃獲得法院裁定批準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78)。
2、經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3、經核查,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4、經核查,公司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5、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于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處于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
6、近期公司未發現定期報告披露前出現業績泄漏,或者因業績傳聞導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異常波動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7、股票異常波動期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未發生主動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公司董事會確認,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公司有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展開全文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介紹
山東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證券名稱:*ST雅博、證券代碼:002323)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2021年9月29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8日)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1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形。
二、說明關注、核實情況
針對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司對有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并詢問了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棗莊中院”)已于2021年4月25日裁定受理公司破產重整一案,后移交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審理(以下簡稱“市中區法院”),市中區法院于2021年5月6日指定山東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管理人,具體內容詳見《關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12)和《關于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22)。2021年6月19日,管理人披露了公司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情況。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巨潮網披露的相關公告《關于公司破產重整債權申報及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23)、《關于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36)。經報請市中區法院,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及出資人組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十四條、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管理人于當日向市中區法院提交了裁定批準雅博股份重整計劃的申請。2021年9月30日,管理人收到了市中區法院送達的(2021)魯20402破3-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批準雅博股份重整計劃,并終止雅博股份重整程序。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巨潮網披露的相關公告《關于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75)、《關于出資人組會議召開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76)、《關于重整計劃獲得法院裁定批準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78)。
2、經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3、經核查,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4、經核查,公司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5、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于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處于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
6、近期公司未發現定期報告披露前出現業績泄漏,或者因業績傳聞導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異常波動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7、股票異常波動期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未發生主動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公司董事會確認,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公司有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