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華泰柏瑞中證紅利低波動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規定,為更好地服務投資者,經與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協商一致,華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決定對華泰柏瑞中證紅利低波動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場內簡稱:紅利LV,擴位證券簡稱:紅利低波ETF,二級市場交易代碼:512890,一級市場申贖代碼:512891)實施基金份額拆分。
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額的拆分
1、權益登記日:2021年10月21日。
2、份額拆分日:2021年10月22日。
3、拆分對象:權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基金份額。
4、拆分方式
(1)拆分比例
權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基金份額將按 1:2 的拆分比例進行拆分,即每1份基金份額拆成2份。
拆分后基金份額的計算公式:
拆分后的基金份額數量=拆分前基金份額數×2
本基金管理人將按照拆分比例對權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基金份額實施拆分,增加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數,并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份額拆分日進行變更登記。
(2)拆分后的基金份額凈值
份額拆分日基金份額凈值=份額拆分日基金資產凈值÷拆分后的基金份額總數。
拆分后的基金份額凈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4位。
5、拆分結果的公告和查詢
份額拆分日的下一工作日(2021年10月25日),基金管理人將公告基金份額拆分結果,敬請基金份額持有人關注并妥善處置自身權益情況,自公告當日起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其所屬銷售機構和指定交易的券商查詢拆分后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額。
6、最小申購、贖回單位調整
自基金份額拆分日(2021年10月22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由50萬份調整為100萬份。由于基金份額拆分日本基金將暫停申購、贖回業務,調整后的最小申購、贖回單位將于基金份額拆分日的下一工作日(2021年10月25日)起正式用于申購與贖回,基金份額拆分日不對外公布本基金的IOPV。投資者申購、贖回的基金份額應為基金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的整數倍。
展開全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華泰柏瑞中證紅利低波動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規定,為更好地服務投資者,經與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協商一致,華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決定對華泰柏瑞中證紅利低波動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場內簡稱:紅利LV,擴位證券簡稱:紅利低波ETF,二級市場交易代碼:512890,一級市場申贖代碼:512891)實施基金份額拆分。
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額的拆分
1、權益登記日:2021年10月21日。
2、份額拆分日:2021年10月22日。
3、拆分對象:權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基金份額。
4、拆分方式
(1)拆分比例
權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基金份額將按 1:2 的拆分比例進行拆分,即每1份基金份額拆成2份。
拆分后基金份額的計算公式:
拆分后的基金份額數量=拆分前基金份額數×2
本基金管理人將按照拆分比例對權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基金份額實施拆分,增加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數,并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份額拆分日進行變更登記。
(2)拆分后的基金份額凈值
份額拆分日基金份額凈值=份額拆分日基金資產凈值÷拆分后的基金份額總數。
拆分后的基金份額凈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4位。
5、拆分結果的公告和查詢
份額拆分日的下一工作日(2021年10月25日),基金管理人將公告基金份額拆分結果,敬請基金份額持有人關注并妥善處置自身權益情況,自公告當日起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其所屬銷售機構和指定交易的券商查詢拆分后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額。
6、最小申購、贖回單位調整
自基金份額拆分日(2021年10月22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由50萬份調整為100萬份。由于基金份額拆分日本基金將暫停申購、贖回業務,調整后的最小申購、贖回單位將于基金份額拆分日的下一工作日(2021年10月25日)起正式用于申購與贖回,基金份額拆分日不對外公布本基金的IOPV。投資者申購、贖回的基金份額應為基金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的整數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