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于請做好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以下簡稱“《告知函》”)后,已及時與相關中介機構就《告知函》所列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落實和核查說明,并按要求對所涉及事項回復進行了披露。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關于請做好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的回復》。
現根據最新進展情況,公司與相關中介機構對上述《告知函》回復內容進行了補充和修訂,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關于〈關于請做好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的回復(更新稿)》,公司將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告知函》回復報告(更新稿)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項尚需經中國證監會核準,能否獲得核準及最終獲得核準的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中國證監會對該申請事項的審核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