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近日收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員會《關于提高我省天然氣發電上網電價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21〕400號)(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我公司控股的前灣LNG電廠、惠州LNG一期天然氣發電機組上網電價維持不變,惠州LNG二期天然氣發電機組的上網電價自2021年10月1日起,在現行基礎上每千瓦時統一提高0.05元(含增值稅),調整后的上網電價執行情況如下:
單位:元/千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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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公司初步測算,本次天然氣電價調整預計影響2021年度10-12月收入增加3,800萬元~5,000萬元。本次電價調整對公司的影響,僅為初步預測,提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備查文件:《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提高我省天然氣發電上網電價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21〕400號)
廣東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