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與信托機構和商業銀行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總規模7億元。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實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礙。
●本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一、保理業務情況概述
因經營管理需要,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分別與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原信托”)、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原銀行”)開展無追索權的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總規模7億元。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董事會相關授權,上述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二、交易對方基本信息
1、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鄭州市商務外環路24號
法定代表人:趙衛華
注冊資本:人民幣40億元
主營業務:資金信托;動產信托;不動產信托;有價證券信托;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托;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主要股東: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58.97%,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1.91%,河南省豫糧糧食集團有限公司持股9.12%。
中原信托近年來經營業務發展良好,2018年-2020年財務狀況如下:總資產分別為95.66億元、104.04億元、99.24億元,凈資產分別為84.12億元、88.33億元、90.57億元,營業收入分別為11.85億元、9.68億元、8.33億元,凈利潤分別為4.15億元、4.12億元、3.13億元。
2、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CBD商務外環路23號中科金座大廈
法定代表人:竇榮興
展開全文注冊資本:人民幣200.75億元
主營業務: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從事銀行卡業務。
主要股東: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10.25%。
中原銀行近年來經營業務發展良好,2018年-2020年財務狀況如下:總資產分別為6,204.44億元、7,098.85億元、7,574.83億元,凈資產分別為556.78億元、578.31億元、593.55億元,營業收入分別為167.84億元、190.22億元、194.28億元,凈利潤分別為24.15億元、31.64億元、33.01億元。
公司與上述交易對方之間均不存在產權、資產、人員等方面的其他關系。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1、本次交易標的為公司應收賬款。
2、本次交易標的不存在抵押、質押或查封、凍結等情況。
3、交易標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財務報表的賬面價值:
單位: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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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理業務合同的主要內容
保理方式:無追索權保理。
保理規模:合計7億元。
保理費用:合計不超過1,836萬元。
生效時間:自公司與交易對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簽章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違約責任: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或其陳述與保證,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根據前述交易對方近三年的財務狀況分析,交易對方具備良好的履約能力。
五、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有利于降低應收賬款管理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改善經營性現金流狀況,符合公司發展規劃和公司整體利益,預計將對公司的現金流等方面產生積極影響。
特此公告。
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