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代碼:002913 證券簡稱:奧士康 公告編號:2021-116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否決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15:00
(2)網絡投票時間:2021年11月29日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投票的時間為2021年11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的時間為2021年11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時間。
2、股權登記日: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
3、現場會議召開的地點: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深圳灣創新科技中心2棟-2A-3201。
4、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及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1)現場投票:股東本人出席現場股東大會或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現場會議和參加表決,股東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2)網絡投票: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公司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網絡投票包含證券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兩種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方式。
公司股東只能選擇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種表決方式。同一表決權出現重復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結果為準。
5、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6、會議主持人:董事長程涌先生
展開全文7、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25人,代表股份114,972,728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72.4127%。其中:
(1)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9人,代表股份94,665,9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59.6230%;
(2)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16人,代表股份20,306,828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2.7898%。
2、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19人,代表股份3,887,728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2.4486%。其中:
(1)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4人,代表股份79,7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0502%;
(2)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15人,代表股份3,808,028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2.3984%。
3、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師事務所相關人員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二、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審議表決結果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于回購注銷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14,736,32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7944%;反對236,4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2056%;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3,651,32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3.9193%;反對236,4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0807%;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議案已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包含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二)審議通過《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14,576,22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6551%;反對396,5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3449%;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3,491,22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9.8012%;反對396,5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0.1988%;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議案已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包含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審議通過《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14,576,22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6551%;反對396,5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3449%;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3,491,22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9.8012%;反對396,5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0.1988%;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議案已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包含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四)審議通過《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14,576,22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6551%;反對396,5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3449%;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3,491,22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9.8012%;反對396,5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0.1988%;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議案已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包含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五)審議通過《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14,562,52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6432%;反對410,2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3568%;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3,477,52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9.4489%;反對410,2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0.5511%;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議案已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包含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六)審議通過《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14,562,52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6432%;反對410,2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3568%;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3,477,52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9.4489%;反對410,2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0.5511%;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議案已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包含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七)審議通過《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14,562,52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6432%;反對410,2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3568%;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3,477,52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9.4489%;反對410,2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0.5511%;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議案已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包含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八)審議通過《關于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調整公司董事會人數暨修改〈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14,736,32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7944%;反對236,4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2056%;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議案已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包含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九)審議通過《關于董事會換屆暨選舉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本次股東大會以累積投票方式選舉程涌先生、賀波女士、徐文靜先生、何高強先生、賀梓修先生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選舉通過之日起三年。具體表決結果如下:
9.01選舉程涌先生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114,400,361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5022%。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為:同意3,315,361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5.2776%。
程涌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9.02選舉賀波女士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114,400,361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5022%。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3,315,361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5.2776%。
賀波女士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9.03選舉徐文靜先生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114,400,361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5022%。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3,315,361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5.2776%。
徐文靜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9.04選舉何高強先生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114,400,361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5022%。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3,315,361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5.2776%。
何高強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9.05選舉賀梓修先生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114,400,361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5022%。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3,315,361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5.2776%。
賀梓修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十)審議通過《關于董事會換屆暨選舉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本次股東大會以累積投票方式選舉王龍基先生、陳世榮先生、劉火旺先生為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選舉通過之日起三年。具體表決結果如下:
10.01選舉王龍基先生為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114,400,361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5022%。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3,315,361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5.2776%。
王龍基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10.02選舉陳世榮先生為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114,400,361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5022%。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3,315,361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5.2776%。
陳世榮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10.03選舉劉火旺先生為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114,400,361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5022%。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3,315,361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5.2776%。
劉火旺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十一)審議通過《關于監事會換屆暨選舉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
本次股東大會以累積投票方式選舉匡麗女士、周雪女士為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選舉通過之日起三年。具體表決結果如下:
11.01選舉匡麗女士為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表決結果:同意114,400,361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5022%。
匡麗女士當選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11.02選舉周雪女士為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表決結果:同意114,398,561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5006%。
周雪女士當選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公司職工代表大會于2021年11月17日選舉馮超華先生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因此,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由匡麗女士、周雪女士、馮超華先生三人組成。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章玉婷、蔡穎漩
3、結論性意見: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師事務所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中國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師事務所關于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1月30日
證券代碼:002913 證券簡稱:奧士康 公告編號:2021-117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權
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
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在《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通過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詢,對2021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在草案公告前6個月內(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11月10日,以下簡稱“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核查的范圍及程序
1、核查對象為本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
2、本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均填報了《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
3、本公司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情況進行了查詢確認,并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詢證明。
二、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說明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和《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在自查期間,本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中買賣股票的人員已記錄且備案,其余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內均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公司在策劃本激勵計劃事項過程中,嚴格遵循《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及公司內部保密制度的規定,限定參與策劃討論的人員范圍,并采取相應保密措施。公司已將本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了登記,內幕信息控制在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員檔案登記人員范圍之內。在公司發布本激勵計劃相關公告前,未發現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經核查,本次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共計56名,上述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進行的股票交易均系基于個人對二級市場交易情況的獨立判斷而進行的操作,與本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無關,其在買賣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勵計劃的具體方案要素等相關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員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勵計劃的具體信息或基于此建議其買賣公司股票,激勵對象未通過內幕信息知情人獲知公司本激勵計劃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勵計劃相關內幕信息進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結論意見
綜上,經核查,在本次激勵計劃草案首次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未發現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利用本次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或發生泄露本次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對象的行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均不存在構成內幕交易的行為。
四、備查文件
1、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
2、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
特此公告。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1月30日
證券代碼:002913 證券簡稱:奧士康 公告編號:2021-118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減資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因61名激勵對象的考核等級為良好,可解除限售比例為80%;5名激勵對象的考核等級為合格,可解除限售比例為60%,根據《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規定,董事會同意公司回購注銷上述66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未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計80,674股;因崔繼群、譚理軍、彭龍華離職,董事會同意公司回購注銷上述3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合計13,256股。本次回購注銷的限制性股票共計93,930股,回購價格為19.82元/股,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該事項已經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開的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調整公司董事會人數暨修改〈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的議案》,董事會同意公司回購注銷上述限制性股票合計93,930股。該事項已經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開的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變更登記相關事宜。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總股本將由158,774,182股減少為158,680,252股,公司注冊資本也相應由158,774,182元減少為158,680,252元。
因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將導致公司注冊資本減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特此通知債權人,公司債權人均自接到公司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債權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本次回購注銷將按法定程序繼續實施。債權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報上述要求,不會因此影響其債權的有效性,相關債務(義務)將由公司根據原債權文件的約定繼續履行。
債權人可采用信函、郵件或傳真的方式申報,具體方式如下:
1、申報時間:
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1月13日,每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6:30;
2、申報地點及申報材料送達地點:深圳市南山區深圳灣創新科技中心-2棟-2A-3201公司會議室
聯系人:賀梓修
郵政編碼:518000
聯系電話:0755-26910253
傳真號碼:0752-3532698
電子郵箱:hezx@askpcb.com
3、申報所需材料
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
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4、其它:
(1)以郵寄方式申報的,申報日期以寄出郵戳日為準;
(2)以傳真或郵件方式申報的,申報日期以公司相應系統收到文件日為準,請注明“申報債權”字樣。
特此公告。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1月30日
證券代碼:002913 證券簡稱:奧士康 公告編號:2021-122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完成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開了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監事會換屆暨選舉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同意選舉匡麗女士、周雪女士2位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與此前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第三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馮超華先生共同組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同意選舉匡麗女士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主席。
上述非職工代表監事的個人簡歷詳見2021年11月10日刊載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1-102),職工代表監事的個人簡歷詳見2021年11月24日刊載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選舉第三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15)。
公司第三屆監事會成員中最近兩年內曾擔任過公司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監事人數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單一股東提名的監事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在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期間未擔任公司監事。
特此公告。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1年11月30日
證券代碼:002913 證券簡稱:奧士康 公告編號:2021-121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完成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開了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董事會換屆暨選舉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及《關于董事會換屆暨選舉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同意選舉程涌先生、賀波女士、徐文靜先生、何高強先生、賀梓修先生5位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同意選舉王龍基先生、陳世榮先生、劉火旺先生3位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長、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及主任委員。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第三屆董事會組成情況
1、董事會成員
■
2、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成員
■
二、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屆滿離任情況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何為先生、獨立董事Bingsheng Teng先生因任期屆滿不再擔任相關職務,亦不在公司擔任其他職務。公司對獨立董事何為先生、獨立董事Bingsheng Teng先生在任職期間恪盡職守、勤勉盡責,為公司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成員均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職資格,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3名獨立董事均已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其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和獨立性已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無異議。公司董事會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董事人數總計未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獨立董事的人數不低于公司董事總數的三分之一,符合相關法規的要求。上述人員簡歷詳見2021年11月10日刊載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1-101)
特此公告。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1月30日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
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于2021年11月29日以現場及通訊方式召開,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參加了本次會議。根據《公司章程》、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等有關規定,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我們就本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經審閱公司各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個人簡歷及相關材料,我們認為各擬任高級管理人員具備履職所需的任職條件和工作經驗,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有關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規定,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況,也未曾受到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任何處罰和懲戒。各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提名及審議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關規定。因此,我們同意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對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任決議。
獨立董事:陳世榮、王龍基、劉火旺
2021年11月29日
證券代碼:002913 證券簡稱:奧士康 公告編號:2021-120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于2021年11月29日下午17:00在深圳灣創新科技中心-2棟-2A-3201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由監事會主席匡麗女士主持。本次會議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以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全體監事發出,應出席會議監事3人,實際出席會議監事3人。本次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審議了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于選舉第三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規定,公司第三屆監事會同意選舉匡麗女士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主席,任期自本次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三屆監事會屆滿時止。匡麗女士簡歷見附件。
表決情況: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備查文件
1、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匡麗女士簡歷
匡麗女士,1991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專學歷。歷任奧士康精密電路(惠州)有限公司市場部副科長職位。2019年9月至2021年3月,任廣東喜珍電路科技有限公司采購科長職位,2021年4月至今,任深圳喜珍科技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職位。
匡麗女士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
截至目前,匡麗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028%。匡麗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通報批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證券代碼:002913 證券簡稱:奧士康 公告編號:2021-119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于2021年11月29日下午16:30在深圳灣創新科技中心-2棟-2A-3201公司會議室以現場及通訊方式召開,由董事長程涌先生主持。本次會議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以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全體董事發出,應出席會議董事8人,實際出席會議董事8人。其中獨立董事王龍基先生、陳世榮先生、劉火旺先生以通訊方式出席會議,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
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審議了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于選舉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規定,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同意選舉程涌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三屆董事會屆滿時止。程涌先生簡歷見附件。
表決情況: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
2、審議通過《關于選舉第三屆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各專門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資格及工作性質進行合理分析與評判后,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同意選舉以下董事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成員:
1、戰略委員會:程涌先生(召集人)、陳世榮先生、王龍基先生;
2、提名委員會:陳世榮先生(召集人)、徐文靜先生、王龍基先生;
3、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王龍基先生(召集人)、賀梓修先生、劉火旺先生;
4、審計委員會:劉火旺先生(召集人)、賀波女士、陳世榮先生。
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成員任期與第三屆董事會任期相同。
表決情況: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
3、審議通過《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規定,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同意聘任以下人員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1、聘任賀波女士為公司總經理;
2、聘任徐文靜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
3、聘任何高強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
4、聘任賀梓修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
5、聘任賀梓修先生為公司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
高級管理人員任期與第三屆董事會任期相同。賀波女士、徐文靜先生、何高強先生、賀梓修先生簡歷見附件。
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載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和《證券時報》的《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表決情況: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
4、審議通過《關于聘任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規定,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同意聘任凌慶春先生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協助董事會秘書開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三屆董事會屆滿時止。凌慶春先生簡歷見附件。
表決情況: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
三、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1、程涌先生簡歷
程涌先生,1974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高中學歷。歷任深圳市開富達實業有限公司董事及總經理、深圳市奧士康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奧士康精密電路(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長、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北電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長,現兼任奧士康精密電路(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北電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深圳康河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和廣東喜珍電路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程涌先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總經理賀波女士的配偶;與董事、副總經理徐文靜先生系表兄弟關系;除此之外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
截至目前,程涌先生通過持有深圳市北電投資有限公司股權的方式間接持有公司股份32,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0.1544%;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2983%。程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通報批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2、賀波女士簡歷
賀波女士,1971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專學歷。歷任深圳市開富達實業有限公司監事、深圳市奧士康電子有限公司采購總監、奧士康精密電路(惠州)有限公司董事及副總經理、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副總經理、深圳市北電投資有限公司監事、深圳康河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及總經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總經理,現兼任奧士康精密電路(惠州)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北電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香港奧士康實業有限公司董事、奧士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康河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東莞市柏維光學科技有限公司監事、深圳普瑞創芯微電子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總經理、廣東喜珍電路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深圳市國宇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執行事務合伙人。
賀波女士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程涌先生的配偶;配偶程涌先生與董事、副總經理徐文靜先生系表兄弟關系;除此之外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
截至目前,賀波女士通過持有深圳市北電投資有限公司股權的方式間接持有公司股份48,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0.2316%;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3.2263%。賀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通報批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3、徐文靜先生簡歷
徐文靜先生,1961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中專學歷。1990年4月至1992年4月,曾在日本宮崎大學進修農學專業。歷任深圳市奧士康電子有限公司市場總監、奧士康精密電路(惠州)有限公司市場部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經理、珠海聯康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執行事務合伙人。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現兼任奧士康精密電路(惠州)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
徐文靜先生與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程涌先生系表兄弟關系;除此之外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
截至目前,徐文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5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6690%。徐文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通報批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4、何高強先生簡歷
何高強先生,1970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專學歷。2015年至2017年就讀于電子科技大學行政管理專業。歷任川億電腦(深圳)有限公司制造部副經理、廣東達進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經理、奧士康精密電路(惠州)有限公司生產經理、副廠長及廠長。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現兼任奧士康精密電路(惠州)有限公司總經理、廣東喜珍電路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深圳喜珍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何高強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
截至目前,何高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5,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1606%。何高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通報批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5、賀梓修先生簡歷
賀梓修先生,1990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2013年12月畢業于澳洲國立大學金融專業,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會秘書,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總經理,2017年開始分管集團財務管理中心、采購中心和運營中心,2020年開始分管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現兼任深圳市北電投資有限公司監事、深圳康河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監事、武漢開達信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喜珍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深圳市士杰科技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總經理、深圳億橙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總經理。
賀梓修先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總經理賀波女士的侄子;除此之外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
截止目前,賀梓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1,75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3664%。賀梓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通報批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賀梓修先生辦公電話:0755-26910253,傳真號碼:0752-3532698,電子郵箱:hezx@askpcb.com
6、凌慶春先生簡歷
凌慶春先生,1983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證,本科學歷。歷任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課長、副經理、經理、高級經理、處長及奧士康精密電路(惠州)有限公司財務部負責人,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凌慶春先生已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任職資格證書》,具備擔任證券事務代表所需的專業知識。
凌慶春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
截至目前,凌慶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凌慶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通報批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凌慶春先生辦公電話:0755-26910253,傳真號碼:0752-3532698,電子郵箱:fin01@askpc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