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廣網北京12月3日消息 近日,證監會網站更新了對暴風影音創始人馮鑫的終身市場禁入決定書(下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馮鑫所涉違法事實包括“暴風集團未按規定披露商譽減值測試假設,未計提商譽減值準備,虛增利潤及資產”以及“暴風集團未披露《回購協議》及進展情況”。
(截圖自中國證監會網站)
據決定書,暴風集團在2018年年度報告中就收購暴風智能形成的商譽,未充分考慮暴風智能面臨資金緊張、業務停滯等減值跡象,未計提商譽減值準備,構成虛假記載,導致暴風集團少計資產減值損失12,754.71萬元,虛增利潤12,754.71萬元;2016年3月,暴風集團及其關聯方、光大資本及其關聯方擬通過發起設立產業并購基金的方式,收購MPS(下稱MPS項目)65%的股權,暴風集團與光大浸輝簽訂《回購協議》。因未在約定期限內履約,暴風集團屢次被要求履約,且按照人民幣計價的收購成本、40%收購溢價計算被要求履約金額達869075.94萬元。然而,2016年至2018年,暴風集團未披露《回購協議》及約定履約期限屆滿以及相關方催告暴風集團履行合同義務的事項,未履行法定的臨時報告和定期報告義務。
證監會認定,暴風集團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所涉金額特別巨大,馮鑫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決定對馮鑫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自宣布決定之日起,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據決定書,馮鑫請求對其不予處罰或減輕處罰。證監會對馮鑫的申辯意見不予采納。
公開資料顯示,馮鑫于2007年創立暴風集團(原暴風科技)。公司于2015年3月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于2020年11月被深交所摘牌。2019年9月,馮鑫因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職務侵占罪,被上海靜安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據天眼查,馮鑫任職企業共38家,包括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暴風控股有限公司等,任18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在26家企業中任高管。目前,馮鑫關聯超200條限制消費令,曾多次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和失信被執行人,未履行的執行標的金額超1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