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商報訊(記者 宋亦桐)12月3日,來自銀保監會官網信息,銀保監會近日發布《關于銀行業保險業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出,鼓勵銀行機構在科技資源集聚的地區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和科技支行,適當下放授信審批和產品創新權限。
鼓勵有條件的銀行保險機構結合自身市場定位和發展規劃,將服務科技創新納入公司戰略。加強科技金融制度建設,單列信貸規模,實施專門的內部資金成本核算方法,降低科技企業信貸業務內部資金轉移價格。積極探索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完善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技術手段,優化科技金融業務流程。
在健全專門風險管理制度方面,《指導意見》強調,銀行保險機構要建立明確的規章制度、完善的操作流程和有效的風險控制措施,切實做好科技金融風險防范工作。鼓勵銀行機構對科技企業執行差異化“三查”標準,貸前調查可適用差異化評級要求,不完全以企業歷史業績和擔保條件作為放貸標準,提高企業股權投資可獲得性、研發能力、技術優勢、專利質量、團隊穩定性與市場前景等要素的權重。
同時,《指導意見》鼓勵銀行機構從長期收益覆蓋長期風險的角度,制定科技金融業務考核方案,延長科技信貸人員績效考核周期,細化落實激勵約束和盡職免責政策。在科技企業信貸業務出現風險后,經內部流程認定,有充分證據表明授信部門和工作人員依法依規且按照銀行內部管理制度勤勉履職的,應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責任,包括內部考核扣減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