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代碼:603568 證券簡稱:偉明環保 公告編號:臨2021-102
轉債代碼:113607 轉債簡稱:偉20轉債
浙江偉明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競價取得增資項目情況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21年12月3日,浙江偉明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西部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發來的《競價結果確認單》,確認公司為“陜西國源環保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源環保”)增資項目網絡競價”(以下簡稱“本項目”或“項目”)的成交人,現將公開競價獲得的項目情況公告如下:
一、項目的主要情況
1、項目名稱:陜西國源環保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增資
2、項目編號:GG05210929001
3、品種:增資擴股
4、本次增資新股東股權占比:66%
5、標的所在地區: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
6、增資企業基本信息:陜西國源環保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10000MA6TG0QN5M;注冊資本10,000萬元,實收資本10,000萬元,陜西環保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100%;所屬行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經營范圍,城市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及投資、建設、運營、產品銷售,環衛一體化運營、環衛設備銷售等。
7、增資方案:原股東持股34%,新投資方持股66%。國源環保注冊資本擬由10,000萬元增至29,411萬元,投資方以全額貨幣出資,增資募集資金超出注冊資本金額的計入資本公積。
二、對公司業績影響
本項目的取得,將有助于公司拓展全國固廢處理市場,提升公司運營管理能力及并購整合能力。本項目取得對公司2021年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不會產生重大影響,但項目的實施有利于促進公司未來業務發展及經營業績提升。
三、風險提示
該事項目前尚未簽訂增資協議,協議簽訂及具體條款尚存在一定不確定性;本次對國源環保增資能否順利實施以及增資后國源環保后續經營管理情況能否達到預期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公司將按規定另行公告后續進展情況,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展開全文《競價結果確認單》。
特此公告。
浙江偉明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2月3日
證券代碼:603568 證券簡稱:偉明環保 公告編號:臨2021-101
轉債代碼:113607 轉債簡稱:偉20轉債
浙江偉明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對外投資并簽署象州縣垃圾焚燒
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投資標的名稱:廣西省象州縣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以下簡稱“象州項目”或“本項目”),投資新設子公司象州偉明環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項目公司”)。
● 協議名稱:《象州縣垃圾焚燒發電項目(BOT 項目)特許經營協議》(以下簡稱“特許協議”)。
● 協議對應項目規模及投資金額:浙江偉明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負責投資、建設和運營象州縣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本項目總規模為800 噸/日,一期工程400 噸/日,一期工程總投資約1.8億元。公司以自有資金不超過8,000萬元投資于本項目。
● 對上市公司當期業績的影響:本項目實施對公司2021年度經營業績不會產生重大影響,但對公司未來業務發展及經營業績提升產生積極影響。
● 特別風險提示:本項目前期籌建和建設期間,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確定性因素,存在項目審批和建設延誤,不能按計劃進度實施項目的風險;項目運營期間存在垃圾供應量不足、垃圾處置費和發電收入不能及時收取以及國家產業、稅收政策變化的風險。
一、對外投資和簽署特許協議概述
公司于2021年11月收到采購人象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采購代理機構廣西科文招標有限公司發來的《廣西科文招標有限公司象州縣垃圾焚燒發電項目(BOT項目)中標通知書》,確認公司為“象州縣垃圾焚燒發電項目(BOT項目)”的中標供應商,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偉明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項目中標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1-098)。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開總裁專題會議,同意投資、建設和運營象州項目;同意設立項目公司;同意以自有資金不超過8,000萬元投資于本項目;同意授權管理層根據本項目建設進度在出資額度內分期出資,自有資金投入與投資總額差額部分通過項目公司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等借款方式解決,并簽署后續融資協議;同意授權管理層與政府部門簽署后續法律文件。
2021年12月3日,公司與象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投資建設象州項目簽署《象州縣垃圾焚燒發電項目(BOT 項目)特許經營協議》。
本次對外投資無需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本次對外投資不屬于關聯交易和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二、對外投資基本情況
(一)項目基本情況
象州縣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采用BOT(建設-運營-轉讓)模式,項目總規模為800 噸/日,一期工程400 噸/日(具體以核準批復為準),并且采用機械爐排爐技術,處理象州縣和金秀瑤族自治縣域內生活垃圾、農林垃圾、餐廚垃圾、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一般工業垃圾及國家允許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廠焚燒處理的其他垃圾。一期工程總投資1.8億元,特許經營期為30年。公司以自有資金不超過8,000萬元投資于本項目。
(二)新設子公司情況
公司擬在象州縣新設子公司投資、建設和運營象州項目,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名稱:象州偉明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冊住址:廣西省象州縣
3、法定代表人:李建勇
5、注冊資本:3,600萬元,由公司全額出資
6、經營范圍: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維護;生活垃圾、農林垃圾、餐廚垃圾、污泥及一般工業垃圾處理;環保工程的建設;垃圾、煙氣、污水、灰渣的處理技術的開發及服務;環保設備的制造、銷售、安裝和維護、售后和技術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以上內容最終以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核定為準。
三、特許協議各方基本情況
(一)甲方,象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法定代表人,梁斌;法定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象州縣象州鎮銀象路21 號。
(二)乙方,浙江偉明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項光明;法定地址,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婁橋工業園中匯路81 號B2 幢5 樓東南首。
象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四、特許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本項目:象州縣垃圾焚燒發電項目(BOT 項目),主要處理的垃圾為項目服務區劃范圍內的生活垃圾、農林垃圾、餐廚垃圾、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一般工業垃圾及國家允許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廠焚燒處理的其他垃圾(以下合稱“生活垃圾”或“垃圾”),處理規模為800 噸/日(其中一期為400 噸/日,具體建設規模以項目核準批復為準),垃圾處理方法為焚燒發電。
(二)特許經營權及范圍:乙方依本協議享有在象州縣、金秀瑤族自治縣行政區域內獨占性地擁有全域生活垃圾、農林垃圾、餐廚垃圾、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一般工業垃圾及國家允許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廠焚燒處理的其他垃圾,該權利是排他性的,且在特許經營權協議有效期內保持不變。當實際處理垃圾量無法滿足建設規模要求的情況下,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擴大垃圾收集處理范圍。
(三)特許經營期的確定:本項目特許經營期限為30 年,自項目運營日起算。
(四)項目融資結構:本項目總投資約1.8億元,項目資本金約3,600萬元,為項目總投資的20%。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履約行為進行全程監管;負責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前期工作;協助乙方及時獲得相關的許可或批準文件;負責將全縣區域內的生活垃圾運送至本項目所約定的垃圾交付點交付給乙方;甲方負責協調金秀瑤族自治縣生活垃圾運輸到本項目焚燒處理;確保本項目的垃圾處理服務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和中期財政規劃,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垃圾處理服務費等。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約享有項目特許經營權,并獲取垃圾處理服務費及相關收入的權利;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垃圾處理服務費的權利;根據需要按本協議約定啟動項目擴建,擴建具體事宜另行協商確定;在象州縣、金秀瑤族自治縣行政區域內垃圾量不能滿足項目正常生產所需時,可以接受上述兩地以外其它地區的垃圾;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項目投融資、建設及運營等責任和風險;在合作范圍內,按照經批準的相關規劃以及合同約定負責實施本項目;接受并有義務配合甲方在特許經營期內進行的監督管理等。
(七)土地使用權:本項目用地位于象州縣境內,擬用地面積50 畝(具體以核準批復為準)。本項目紅線范圍內土地使用權由甲方通過無償劃撥方式提供給乙方使用。
(八)建設期限:項目建設期從取得項目用地并獲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算至項目運營日,為18個月。
(九)垃圾處理服務費:甲方根據垃圾實際處理量向乙方支付垃圾處理服務費,自垃圾進場之日起算。運營期內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可根據協議約定的原則進行調整。
(十)爭議解決:因解釋或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項目協調委員會進行協商解決。如果爭議未能協調/協商解決的,雙方應采取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來賓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五、簽署特許協議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簽署特許協議有助于增加公司固廢處理業務規模,拓展廣西省固廢處理市場,提升公司未來營業收入和利潤。本項目的實施,不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公司主營業務不會因該項目的實施而產生關聯交易、同業競爭以及業務依賴的情形。本項目實施對公司2021年度經營業績不會產生重大影響,但對公司未來業務發展及經營業績提升產生積極影響。
六、對外投資和簽署特許協議的風險分析
本項目前期籌建和建設期間,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確定性因素,存在項目審批和建設延誤,不能按計劃進度實施項目的風險;項目運營期間存在垃圾供應量不足、垃圾處置費和發電收入不能及時收取以及國家產業、稅收政策變化的風險。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總裁會議紀要;
2、象州縣垃圾焚燒發電項目(BOT 項目)特許經營協議。
特此公告。
浙江偉明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