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上海東方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提請廣大投資者及時完善、更新身份資料信息以免影響業務辦理,具體事項如下:
一、本公司網上直銷(包括本公司網站、APP、微信公眾服務號及指定且授權的電子交易平臺,下同)個人投資者,需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照片及更新身份證件有效期;本公司柜臺直銷個人投資者,需及時提交最新的有效身份證件。針對尚未上傳有效身份證件照片或身份證過期的直銷個人投資者,將不能提交認購、申購、轉換、新增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等交易申請。
二、本公司機構投資者,需及時提交可證明依法設立或者依法開展經營、社會活動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辦理業務人員、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和受益所有人等有效身份證件的資料。對于身份證明文件或身份證件過期、失效或未及時提供的機構投資者,將不能提交認購、申購、贖回、轉托管、轉換、新增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等交易申請。
三、本公司將持續開展投資者客戶身份識別工作。個人投資者需要采集并核實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國籍、職業、居住地址或者工作單位地址、聯系電話、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號碼和證件有效期等。機構投資者需要采集并核實的身份信息包括:名稱、住所、經營范圍、可證明依法設立或者依法開展經營、社會活動的身份證明文件的名稱、號碼和有效期限;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辦理業務人員、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和受益所有人的姓名、身份證件的種類、號碼、有效期限等;存在代理關系的,需同時提供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稱)、聯系方式,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號碼、有效期限以及相關授權委托文件。
四、請投資者及時完善、更新身份信息資料。投資者未能按時提供資料或提供資料不符合要求的,本公司將對其采取提醒、限制或中止辦理業務等措施;投資者拒絕配合本公司進行身份識別工作的,本公司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拒絕與其新建立業務關系或終止已有業務關系。
五、根據《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的要求,請投資者在稅收居民國(地區)、居民國(地區)納稅人識別號等相關信息變化之日起三十日內告知本公司,以配合本公司完成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工作。
投資者可訪問本公司官網(www.dfham.com)查詢或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熱線(400-920-0808)咨詢有關詳情。
特此公告。
上海東方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