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海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四次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3億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12)。
公司實際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金額為人民幣13億元,公司在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間,對資金進行了合理的安排與使用,沒有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投建,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
截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已將上述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人民幣13億元全部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使用期限未超過12個月。同時,公司將上述歸還情況通知了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
特此公告。
廣東海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