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行)于2014年12月10日在境外發行了6億歐元優先股(簡稱境外歐元優先股),并于2021年10月29日發布了《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贖回境外歐元優先股的公告》。
根據境外歐元優先股條款和條件以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本行贖回境外歐元優先股無異議的復函,本行已于2021年12月10日(簡稱贖回日)以境外歐元優先股每股贖回價格(即每股境外歐元優先股的清算優先金額加上自前一股息支付日(含該日)起至贖回日(不含該日)為止的期間的應計但尚未派發的股息),贖回上述全部境外歐元優先股。
在贖回日贖回及注銷上述境外歐元優先股后,本行在境外沒有已發行的歐元優先股。據此,本行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請將相關境外歐元優先股除牌。上述境外歐元優先股除牌于北京時間2021年12月13日16:00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