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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了《關于聘任2021年度審計機構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05)。現就相關事項補充說明如下:
特別提示:
1、擬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3、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簡要原因及前任會計師的異議情況:鑒于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天職國際”)已經連續多年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經公司綜合考慮并結合自身發展的實際情況以及未來審計服務的需求,公司董事會同意聘任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中興財光華”)為公司2021年度審計機構。公司已就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事項與天職國際進行了充分溝通,天職國際確認無異議。
4、公司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董事會對本次擬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事項無異議。
一、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說明
(一)前任會計師事務所情況及年度審計意見
前任會計師事務所天職國際已連續多年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天職國際對公司上年度審計意見類型為標準無保留的審計意見。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會計師事務所開展部分審計工作后解聘前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
(二)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
鑒于天職國際已經連續多年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為保證公司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經公司綜合考慮并結合自身發展的實際情況以及未來審計服務的需求,經與天職國際友好協商,并經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議同意,公司董事會同意聘任中興財光華為公司2021年度審計機構。
(三)公司與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溝通情況
公司已就擬聘任2021年度審計機構事項與天職國際及中興財光華進行了充分溝通,各方均已確認就本次變更事項無異議。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將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3號一一前任注冊會計師和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和其他有關要求,積極溝通做好后續相關配合工作。
二、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履行的審批程序
(一)生效日期
本次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并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補充的內容外,其他內容均不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