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利群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38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披露的《利群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39)。
在上述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額度內,公司實際使用了3800萬元補充流動資金。截至2021年12月17日,公司已將該次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資金3800萬元全部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并及時將上述募集資金的歸還情況告知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薦代表人。
特此公告。
利群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