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項目中標情況
2021年11月17日,吉林省機械設備成套招標公司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對《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2000噸碳纖維復材產品項目(EPC)》(以下簡稱吉化項目)招標中標結果進行了公示,公示載明,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本次招標項目中標單位,項目預估金額為7億元(大寫:柒億元整),占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65.43%。
上述事項詳見刊登于2021年11月19日的《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編號為2021-068的《關于碳纖維生產線中標的提示性公告》。
二、項目進展情況
公司自中標后與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林化纖)就本次中標項目的相關條款進行了幾次溝通,目前,形成簽署正式合同的一致意見仍需要雙方進一步磋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吉化項目招標文件之相關規定,公司作為中標人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與吉林化纖簽署正式合同,截至目前,中標結果公示時間已超過30日,后續公司將與吉林化纖盡快磋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努力推動本項目合同正式落地。
三、項目尚未簽署購銷合同對公司的影響
鑒于吉化項目處于中標但未簽署正式合同的階段,且最終雙方就相關條款達成一致意見仍需要充分磋商,因此該項目存在不確定性的風險。但考慮到公司對該項目未有實質性投入,預計不會對公司主要業務的正常開展產生重大影響。
公司將密切關注和高度重視該事項,并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