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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請2021年度財務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的議案》,公司續聘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1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詳細內容參見公司2021年3月21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聘請2021年度財務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7)。
近日,公司收到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關于變更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審計報告簽字注冊會計師和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的函》,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變更簽字注冊會計師及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的基本情況
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作為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表和內部控制的審計機構,原指派李波女士、黃朝陽先生作為簽字注冊會計師、袁蓉女士作為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為公司年報項目提供審計服務。因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安排原因,李波女士不再擔任公司2021年年報的簽字注冊會計師,袁蓉女士不再擔任公司2021年年報的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現指派袁蓉女士替換李波女士作為本項目的簽字注冊會計師,黃朝陽先生繼續為本項目的簽字注冊會計師,曹愛民先生替換袁蓉女士作為本項目的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變更后簽字注冊會計師為袁蓉女士、黃朝陽先生,變更后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為曹愛民先生,上述三人繼續完成本項目的相關工作。
二、相關人員基本信息
袁蓉女士:現任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會員、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資深會員。1993年加入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1997年12月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2002年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的專業服務工作,在審計、企業改制、企業并購重組、IPO、再融資等方面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最近三年簽署上市公司審計報告8份,復核上市公司報告13份。2016年開始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
袁蓉女士最近三年未曾因執業行為受到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監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監管措施、紀律處分。
袁蓉女士不存在違反《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有關獨立性要求的情形。
黃朝陽先生:現任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級經理、合伙人,2010年12月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有 10 年以上的執業經驗。曾先后在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歷任審計人員、項目經理、高級經理、合伙人。2016年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的專業服務工作,至今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過年報審計和重大資產重組等證券服務業務。最近三年簽署上市公司審計報告4份。2016年開始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
黃朝陽先生最近三年未曾因執業行為受到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監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監管措施、紀律處分。
黃朝陽先生不存在違反《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有關獨立性要求的情形。
展開全文曹愛民先生:現任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執行事務合伙人,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會員、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資深會員。1996年加入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1997年12月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2001年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的專業服務工作,在審計、企業改制、企業并購重組、IPO、再融資等方面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最近三年簽署上市公司審計報告6份,復核上市公司報告23份。2021年開始為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審計服務。
曹愛民先生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處罰、行政處罰和自律監管措施,受到監督管理措施的具體情況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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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愛民先生不存在違反《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說明
本次變更過程中相關工作將有序交接,變更事項不會對公司 2021年度財務報表及內部控制的審計工作產生影響。
四、備查文件
《關于變更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審計報告簽字注冊會計師和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的函》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