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代碼:688127 證券簡稱:藍特光學 公告編號:2021-031
浙江藍特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
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浙江藍特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藍特光學”)于 2021年12月24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保證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確保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43,000萬元的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投資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存單等,自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循環滾動使用。在授權額度范圍內,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或董事長授權人員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行使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具體事項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
上述事項已獲得董事會、監事會的審批,獨立董事和保薦機構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20年8月25日出具的《關于同意浙江藍特光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1929號)同意,公司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4,090萬股,每股發行價格15.41元,新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63,026.9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7,513.30萬元(不含增值稅)后,募集資金凈額為55,513.60萬元。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出具了天健驗[2020]377號《驗資報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公司募投項目建設工作正在有序推進,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在不影響公司募投項目正常實施進度的情況下,公司擬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一)現金管理目的
為提高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募集資金使用和正常業務經營的前提下,公司擬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東利益。
(二)額度及期限
公司擬使用總額不超過人民幣43,0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循環滾動使用。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展開全文(三)投資品種
為控制資金使用風險,公司擬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投資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存單等,投資風險可控。該等現金管理產品不得用于質押,不用于以證券投資為目的的投資行為。
(四)決議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五)實施方式
在授權額度范圍內,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或董事長授權人員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行使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具體事項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及時披露公司現金管理的具體情況。
三、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需資金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的正常進行,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
通過對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適度、適時地進行現金管理,能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有利于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為公司和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四、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盡管公司擬選擇低風險投資品種的現金管理產品,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二)風險控制措施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辦理相關現金管理業務;公司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現金投資產品運作情況,如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公司資金使用和現金管理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公司將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
五、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合理利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可以增加資金收益,為公司及股東獲取更多回報,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已經通過董事會審議, 審議議案內容及表決情況符合相關制度的規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在確保公司募投項目所需資金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對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適時進行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周轉需要和募集資金項目的正常運轉,也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本次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不存在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43,000萬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三)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華泰聯合認為藍特光學計劃使用不超過人民幣43,000萬元的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及交易所的規定。
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開展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能夠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投向、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相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法規的規定。華泰聯合對本次藍特光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無異議。
六、上網公告附件
(一)《浙江藍特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二)《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浙江藍特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藍特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25日
證券代碼:688127 證券簡稱:藍特光學 公告編號:2021-030
浙江藍特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藍特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于2021年12月17日發出會議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現場及通訊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馮藝女士召集,會議應參加表決監事3人,實際參加表決監事3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投票表決,審議通過了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監事會同意公司在保證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確保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43,000萬元的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監事會認為,在確保公司募投項目所需資金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對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適時進行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周轉需要和募集資金項目的正常運轉,也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本次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不存在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31)。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藍特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