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江西國泰民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6]1754號)核準,江西國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5,528.00萬股,發行價格為每股6.45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5,655.6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3,864.64萬元后,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31,790.96萬元。上述資金已于2016年11月7日全部到位,并經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出具大信驗字[2016]第6-00010號《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權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制定了《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募集資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監督等做出了具體明確的規定。
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開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及使用部分節余募集資金投資長峰廊道項目的議案》,同意公司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部分募集資金變更使用用途及使用部分節余募集資金,用于公司全資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合投資”)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泰物流”)投資長峰廊道項目。根據長峰廊道項目建設進度,公司以恒合投資為投資主體,將原募集資金專戶中募集資金本金及全部結余利息對宏泰物流進行增資及轉增資本公積,專項用于長峰廊道項目。為規范募集資金的使用與管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及《江西國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經公司第四屆三十九次董事會審議批準,公司新增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募集資金專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彭澤支行
賬戶名稱: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
賬號:191747862639
2019年8月,公司、宏泰物流、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澤支行、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公司設立宏泰物流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199245501005)。公司已將原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陽明路支行募集資金余額97,512.21元、中國銀行南昌市青云譜支行財會營業部募集資金余額36,472,138.85元、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撫河支行募集資金余額73,527,778.39元,共計110,097,429.45元轉入宏泰物流募集資金專戶。2020年3月,經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澤支行同意,終止了2019年8月簽訂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并將原募集資金專戶(賬號:199245501005)作銷戶處理。同時公司、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澤支行、宏泰物流重新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將余款111,822,178.78元(含本金及利息)轉入新設立的宏泰物流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三、募集資金使用完畢及專戶注銷情況
鑒于公司募集資金已按照相關規定及募投計劃全部使用完畢(募集資金不足部分已通過自籌方式進一步投入),上述募集資金專戶(賬號:191747862639)不再使用。為減少管理成本,便于賬戶管理,宏泰物流已于近日辦理完畢上述募集資金專戶的注銷手續。募集資金專戶注銷后,公司與募集資金專戶開戶銀行及保薦機構簽署的相關募集資金監管協議同時終止。
特此公告。
江西國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