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代碼:000717 證券簡稱:韶鋼松山 公告編號:2021-73
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行權期: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29日間的可行權日,本次行權事宜尚需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相關手續,正式開始行權時間將另行公告。
2.行權價格:人民幣3.26元/股
3.可行權份數:720.093萬份,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比例為 0.2976%;
4.行權方式:自主行權模式
一、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簡述
1.2019年11月11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2019年第六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關聯董事對相關議案進行了回避表決,獨立董事對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北京市中倫(廣州)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中倫律師”)就本計劃出具了法律意見書,上海榮正投資咨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正咨詢”)就本計劃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2019年11月11日,公司第八屆監事會2019年第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的議案》。
3.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24日,公司在內部OA系統發布了《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公示》。在公示期限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組織或個人書面提出的異議或不良反映。此外,監事會對本計劃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12月10日披露了《監事會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同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召開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司獨立董事就本計劃相關議案公開征集投票權。
4.2019年12月23日,公司實際控制人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收到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國資委”)《關于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實施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批復》(國資考分[2019]【724】號),國務院國資委原則同意韶鋼松山實施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原則同意韶鋼松山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業績考核目標。
5.2019年12月25日,公司召開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本計劃獲得公司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董事會被授權確定股票期權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其授予股票期權并辦理授予股票期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展開全文6.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2019年第十次臨時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2019年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及《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同意本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人數由138人調整為137人,股票期權數量由2,394萬份調整為2,344萬份,并以2019年12月30日為授予日,向符合條件的137名激勵對象授予2,344萬份股票期權。公司獨立董事就上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中倫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榮正咨詢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7.在股票期權登記過程中,公司原副董事長劉建榮先生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獲授股票期權,擬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權55萬份相應扣除。因此,公司本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人數由137名變更為136名,股票期權數量由2,344萬份調整為2,289萬份。除上述調整外,公司本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及其獲授的股票期權數量與公司網站公示情況一致。
8.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2021年第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議案》《關于擬注銷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同意對2019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進行調整,同意對不再滿足成為激勵對象條件和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或不符合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予以注銷,確認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即將成就;獨立董事對調整可行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及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即將成就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中倫律師出具了相關的法律意見書,榮正咨詢出具了相關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9.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屆監事會2021年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議案》《關于擬注銷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同意對2019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進行調整,同意對不再滿足成為激勵對象條件和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或不符合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予以注銷,確認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即將成就;監事會對調整后的可行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及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即將成就出具了明確同意的核查意見。
二、本計劃第一個行權期的行權條件及行權條件成就的情況說明
(一)本計劃等待期即將屆滿
根據《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自授予日(2019年12月30日)起滿24個月后方可開始行權,激勵對象可對獲授予的股票期權分三期行權,第一個行權期為自授權日起24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權日起36個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止。因此,本計劃等待期即將于2021年12月29日屆滿。本次股票期權各期行權時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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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勵對象必須在期權行權有效期內行權完畢。若達不到行權條件,則當期股票期權不得行權。若符合行權條件,但未在上述行權期全部行權的該部分股票期權由公司注銷。第一個行權期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29日間的可行權日。
(二)第一個行權期需滿足的行權條件
第一個行權期需滿足的行權條件如下:
1.第一個行權期可行權的公司業績條件
行權年度的上一財務年度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1%,且不低于同行業對標企業(具體見《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第九章 股票期權的授予條件及行權條件 ”第二款)75分位值水平;以授予日前三財務年度扣非后利潤總額平均值為基數,行權年度的上一財務年度利潤總額增長率不低于3%,且增長率不低于同行業對標企業75分位值水平;行權年度的上一財務年度完成韶關鋼鐵下達的EVA考核目標。
2.公司及激勵對象未發生《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第九章 股票期權的授予條件及行權條件 第二款”規定情形。
3.根據《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激勵對象上一年度績效考核合格。
(三)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已成就
1.根據經公司2020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經審計的2020年度財務報告及對標公司披露的2020年度財務報告,公司2020年度凈資產收益率為21.2%,處于同行業對標企業95.22分位值水平;利潤總額增長率為13.09%,處于同行業對標企業76.34分位值水平;EVA 值為12.9億元,已完成韶關鋼鐵下達的9.3億元的EVA考核目標。
2.公司及激勵對象未發生《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第九章 股票期權的授予條件及行權條件 第二款”規定情形。
3.根據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對激勵對象進行了考核,其中考核結果為優秀33人;稱職101人;基本稱職的2人;不稱職0人。
綜上,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的行權條件已經成就。
(四)不符合條件的股票期權處理方式
根據《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未能獲得行權權利的期權或者行權期結束后當期未行權的股票期權將立刻作廢,由公司無償收回并統一注銷。
三、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的行權安排
(一)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股票來源
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為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增發人民幣A股普通股。
(二)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的可行權激勵對象及可行權股票期權數量
根據《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和《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合計注銷153.197萬份股票期權,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1.激勵對象職務未發生變動的有106人。
2.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其新任職務不屬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范圍的有1人,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股票期權的有1人。注銷60萬份股票期權。
3.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其新任職務仍屬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范圍的有23人。其中職位晉升12人,職位平移11人,其獲授的股票期權數量不予調整,按本計劃原規定執行;激勵對象職位下降0人。
4.激勵對象退休與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1人;不受個人控制的崗位調動與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4人,激勵對象可選擇在最近一個行權期仍按原定的時間和條件行權,行權比例按激勵對象在對應業績年份的任職時限確定,合計注銷91.085萬份股票期權。
5.激勵對象無死亡的情況。
6.激勵對象無因辭職或公司裁員而離職的情況。
7.激勵對象無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離職的情況。
8.公司未發生異動情況。
9.激勵對象2020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2人,根據《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第一個行權期的行權比例為計劃行權額度的0.8,公司對其已獲授的股票期權共計2.112萬份予以注銷。
綜上,根據2020年度激勵對象發生的異動情況和激勵對象年度考核結果,合計注銷153.197萬份股票期權。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調整為134人,股票期權數量由2,289萬份調整為2,135.803萬份(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公告》)。調整后,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可行權激勵對象及可行權股票期權數量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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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據公司2019年12月30日《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最終授予的激勵對象人數為136名,股票期權數量為2,289萬份。
注2.各激勵對象第一個行權期可行權數量為其獲授股票期權數量的33%,受部分注銷股票期權的影響,第一個行權期可行權股權數占調整后授予總量比例超33%。具體情況見公司同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本期股票期權可行權人員和行權期權數量清單。
注3.李國權和戴文笠先生于2021年期間新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具體情況見公司2021年6月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聘任李國權先生為公司高級副總裁(主持工作)的公告》、《關于補選李國權先生為公司董事的公告》和《關于聘任戴文笠先生為公司副總裁(副總經理)的公告》。
本次激勵對象行權資金及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資金全部由激勵對象自籌。公司承諾不為激勵對象依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使股票期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三)行權價格的確定
根據《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行權價格為每股3.61元。2020年4月21日,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1.5元(含稅);2021年5月19日,公司2020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2.0元(含稅)。
根據《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第十章 股票期權的調整方法和程序”,本計劃行權價格由每股3.61元調整至每股3.26元,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公告》。
(四)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的行權期限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29日間的可行權日,本次行權事宜尚需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激勵對象不得在下列期間行權:
1.定期報告公布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個交易日內;
4.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上述“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為公司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應當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項。如果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相關人員應避免出現短線交易行為,即行權后6個月不得賣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賣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后6個月內不得行權。
(五)激勵對象為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本公告日前6個月買賣公司股票情況
激勵對象為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本公告日前6個月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
(六)行權方式
本次激勵對象將采取自主行權模式,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登記托管手續。
(七)行權資金管理及個人所得稅繳納安排
本次行權所募集資金存儲于公司專戶。激勵對象行權的資金來源為激勵對象自籌資金,激勵對象因期權激勵計劃獲得的收益,應按國家稅收法規交納個人所得稅及其它稅費。
(八)股票期權行權不會導致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
本次可行權股票期權數量為720.093萬份,占公司股本總數的0.2976%,尚未符合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數量為1,415.71萬份。第一個行權期可行權股票期權若全部行權,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
四、 董事會對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說明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第八屆董事會2021年第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同意公司對共計153.197萬份股票期權予以注銷。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日,由于原激勵對象中因退休與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1人,不受個人控制的崗位調動與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4人,激勵對象可選擇在最近一個行權期仍按原定的時間和條件行權,行權比例按激勵對象在對應業績年份的任職時限確定,公司將取消上述共5人參與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的資格,并對其已獲授的股票期權共計91.085萬份予以注銷。
(二)截至本公告日,由于原激勵對象1人,因職務變更,其新任職務不屬本計劃激勵對象范圍,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股票期權的有1人,公司將取消上述共2人參與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資格,并對其已獲授的股票期權共計60萬份予以注銷。
(三)截至本公告日,由于原激勵對象2人,因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根據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第一個行權期的行權比例為計劃行權額度0.8,公司對其已獲授的股票期權共計2.112萬份予以注銷。
因此,公司需對上述共計153.197萬份股票期權予以注銷。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事項系根據《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進行的正常調整,不影響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實施。
五、對公司經營能力和財務狀況的影響
本次激勵對象采用自主行權方式進行行權。行權相關股票期權費用已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公司會計政策的相關規定,在等待期內攤銷,并計入管理費用,相應增加資本公積。根據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規定,假設本期可行權的股票期權全部行權,公司總股本將由2,419,524,410股增加至2,426,725,340股,對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凈資產收益率影響較小,具體影響以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數據為準。
六、選擇自主行權模式對股票期權定價及會計核算的影響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權定價模型確定股票期權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在可行權日之前,公司已經根據股票期權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管理費用和資本公積。在行權日,公司根據實際行權數量,確認股本和股本溢價,同時將等待期內確認的“資本公積一其他資本公積”轉入“資本公積一資本溢價”。行權模式的選擇不會對上述會計處理造成影響,即股票期權選擇自主行權模式不會對股票期權的定價及會計核算造成實質影響。
七、獨立董事對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事宜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等待期將于2021年12月29日屆滿,根據經公司經審計的2020年度財務報告及對標公司披露的2020年度財務報告,公司2020年度凈資產收益率為21.2%,處于同行業對標企業95.22分位值水平;利潤總額增長率為13.09%,處于同行業對標企業76.34分位值水平;EVA 值為12.9億元,已完成韶關鋼鐵下達的9.3億元的EVA考核目標,公司2019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期行權條件即將成就。134名股票期權激勵對象2020年度個人業績均考核達標,滿足行權條件,以上激勵對象行權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關聯董事回避了對本議案表決,且公司已根據股東大會授權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審議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我們一致同意前述 134名股票期權激勵對象辦理行權手續。
八、監事會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事宜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等待期將于12月29日屆滿,根據經公司經審計的2020年度財務報告及對標公司披露的2020年度財務報告,公司2020年度凈資產收益率為21.2%,處于同行業對標企業95.22分位值水平;利潤總額增長率為13.09%,處于同行業對標企業76.34分位值水平;EVA 值為12.9億元,已完成韶關鋼鐵下達的9.3億元的EVA考核目標,公司2019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期行權條件即將成就。134名股票期權激勵對象2020年度個人業績均考核達標,滿足行權條件,以上激勵對象行權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關聯董事回避了對本議案表決,且公司已根據股東大會授權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審議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我們一致同意前述 134名股票期權激勵對象辦理行權手續。
九、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
北京市中倫(廣州)律師事務所認為, 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本次行權條件成就相關事項已獲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如果截至本次激勵計劃本次行權等待期屆滿之日(即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及激勵對象未出現不得行權的情形,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將成就,屆時激勵對象根據《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對本次激勵計劃進行行權,符合《管理辦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
十、獨立財務顧問的專業意見
獨立財務顧問榮正咨詢認為,截至報告出具日,韶鋼松山滿足公司激勵計劃規定的行權所必須滿足的業績考核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規的相關規定。
十一、備查文件
1.第八屆董事會2021年第十次臨時會議決議;
2.第八屆監事會2021年第七次臨時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八屆董事會2021年第十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監事會關于 2019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核查意見;
5.北京市中倫(廣州)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北京市中倫(廣州)律師事務所關于公司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及行權事宜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 年 12 月28日
證券代碼:000717 證券簡稱:韶鋼松山 公告編號:2021-72
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擬注銷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簡述
1.2019年11月11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2019年第六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關聯董事對相關議案進行了回避表決,獨立董事對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北京市中倫(廣州)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中倫律師”)就本計劃出具了法律意見書,上海榮正投資咨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正咨詢”)就本計劃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2019年11月11日,公司第八屆監事會2019年第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的議案》。
3.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24日,公司在內部OA系統發布了《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公示》。在公示期限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組織或個人書面提出的異議或不良反映。此外,監事會對本計劃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12月10日披露了《監事會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同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召開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司獨立董事就本計劃相關議案公開征集投票權。
4.2019年12月23日,公司實際控制人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收到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國資委”)《關于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實施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批復》(國資考分[2019]【724】號),國務院國資委原則同意韶鋼松山實施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原則同意韶鋼松山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業績考核目標。
5.2019年12月25日,公司召開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本計劃獲得公司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董事會被授權確定股票期權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其授予股票期權并辦理授予股票期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6.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2019年第十次臨時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2019年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及《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同意本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人數由138人調整為137人,股票期權數量由2,394萬份調整為2,344萬份,并以2019年12月30日為授予日,向符合條件的137名激勵對象授予2,344萬份股票期權。公司獨立董事就上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中倫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榮正咨詢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7.在股票期權登記過程中,公司原副董事長劉建榮先生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獲授股票期權,擬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權55萬份相應扣除。因此,公司本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人數由137名變更為136名,股票期權數量由2,344萬份調整為2,289萬份。除上述調整外,公司本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及其獲授的股票期權數量與公司網站公示情況一致。
8.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2021年第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議案》《關于擬注銷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同意對2019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進行調整,同意對不再滿足成為激勵對象條件和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或不符合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予以注銷,確認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即將成就;獨立董事對調整可行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及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即將成就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中倫律師出具了相關的法律意見書,榮正咨詢出具了相關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9.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屆監事會2021年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議案》《關于擬注銷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同意對2019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進行調整,同意對不再滿足成為激勵對象條件和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或不符合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予以注銷,確認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即將成就;監事會對調整后的可行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及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即將成就出具了明確同意的核查意見。
二、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原因、數量
根據《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和《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合計注銷153.197萬份股票期權,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1.激勵對象職務未發生變動的有106人。
2.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其新任職務不屬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范圍的有1人,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股票期權的有1人。注銷60萬份股票期權。
3.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其新任職務仍屬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范圍的有23人。其中職位晉升12人,職位平移11人,其獲授的股票期權數量不予調整,按本計劃原規定執行;激勵對象職位下降0人。
4.激勵對象退休與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1人;不受個人控制的崗位調動與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4人,激勵對象可選擇在最近一個行權期仍按原定的時間和條件行權,行權比例按激勵對象在對應業績年份的任職時限確定,合計注銷91.085萬份股票期權。
5.激勵對象無死亡的情況。
6.激勵對象無因辭職或公司裁員而離職的情況。
7.激勵對象無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離職的情況。
8.公司未發生異動情況。
9.激勵對象2020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2人,根據《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第一個行權期的行權比例為計劃行權額度的0.8,公司對其已獲授的股票期權共計2.112萬份予以注銷。
綜上,根據2020年度激勵對象發生的異動情況和激勵對象年度考核結果,合計注銷153.197萬份股票期權。
三、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規定,2020年度激勵對象發生異動情況,合計注銷153.197萬份股票期權。本次注銷相關激勵對象的股票期權系根據2019年11月11日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及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等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獨立董事對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因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自愿放棄、退休與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不受個人控制的崗位調動與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等原因,根據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和《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司應注銷9名激勵對象所持股票期權合計153.197萬份。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關聯董事回避了對本議案表決,且公司已根據股東大會授權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審議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一致同意公司辦理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手續。
五、監事會對擬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因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自愿放棄、退休與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不受個人控制的崗位調動與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等原因,根據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和《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司應注銷9名激勵對象所持股票期權合計153.197萬份。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關聯董事回避了對本議案表決,且公司已根據股東大會授權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審議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一致同意公司辦理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手續。
六、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
北京市中倫(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注銷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事項,已獲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注銷方案符合《管理辦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
八、備查文件
1.第八屆董事會2021年第十次臨時會議決議;
2.第八屆監事會2021年第七次臨時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八屆董事會2021年第十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監事會關于擬注銷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核查意見;
5.北京市中倫(廣州)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北京市中倫(廣州)律師事務所關于公司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及行權事宜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28日
證券代碼:000717 證券簡稱:韶鋼松山 公告編號:2021-71
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
及行權價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21年12月27日,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2021年第十次臨時會議、第八屆監事會2021年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議案》,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概述
1.2019年11月11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2019年第六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關聯董事對相關議案進行了回避表決,獨立董事對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北京市中倫(廣州)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中倫律師”)就本計劃出具了法律意見書,上海榮正投資咨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正咨詢”)就本計劃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2019年11月11日,公司第八屆監事會2019年第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的議案》。
3.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24日,公司在內部OA系統發布了《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公示》。在公示期限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組織或個人書面提出的異議或不良反映。此外,監事會對本計劃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12月10日披露了《監事會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同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召開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司獨立董事就本計劃相關議案公開征集投票權。
4.2019年12月23日,公司實際控制人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收到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國資委”)《關于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實施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批復》(國資考分[2019]【724】號),國務院國資委原則同意韶鋼松山實施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原則同意韶鋼松山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業績考核目標。
5.2019年12月25日,公司召開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本計劃獲得公司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董事會被授權確定股票期權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其授予股票期權并辦理授予股票期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6.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2019年第十次臨時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2019年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及《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同意本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人數由138人調整為137人,股票期權數量由2,394萬份調整為2,344萬份,并以2019年12月30日為授予日,向符合條件的137名激勵對象授予2,344萬份股票期權。公司獨立董事就上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中倫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榮正咨詢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7.在股票期權登記過程中,公司原副董事長劉建榮先生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獲授股票期權,擬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權55萬份相應扣除。因此,公司本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人數由137名變更為136名,股票期權數量由2,344萬份調整為2,289萬份。除上述調整外,公司本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及其獲授的股票期權數量與公司網站公示情況一致。
8.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2021年第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議案》《關于擬注銷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同意對2019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進行調整,確認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即將成就,同意對不再滿足成為激勵對象條件和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或不符合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予以注銷;獨立董事對調整可行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即將成就及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中倫律師出具了相關的法律意見書,榮正咨詢出具了相關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9.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屆監事會2021年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議案》《關于擬注銷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同意對2019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進行調整,確認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即將成就,同意對不再滿足成為激勵對象條件和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或不符合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予以注銷;監事會對調整后的可行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即將成就及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出具了明確同意的核查意見。
二、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調整說明
(一)調整激勵對象、期權數量
根據《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和《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合計注銷153.197萬份股票期權,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1.激勵對象職務未發生變動的有106人。
2.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其新任職務不屬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范圍的有1人,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股票期權的有1人。注銷60萬份股票期權。
3.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其新任職務仍屬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范圍的有23人。其中職位晉升12人,職位平移11人,其獲授的股票期權數量不予調整,按本計劃原規定執行;激勵對象職位下降0人。
4.激勵對象退休與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1人;不受個人控制的崗位調動與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4人,激勵對象可選擇在最近一個行權期仍按原定的時間和條件行權,行權比例按激勵對象在對應業績年份的任職時限確定,合計注銷91.085萬份股票期權。
5.激勵對象無死亡的情況。
6.激勵對象無因辭職或公司裁員而離職的情況。
7.激勵對象無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離職的情況。
8.公司未發生異動情況。
9.激勵對象2020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2人,根據《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第一個行權期的行權比例為計劃行權額度的0.8,公司對其已獲授的股票期權共計2.112萬份予以注銷。
綜上,根據2020年度激勵對象發生的異動情況和激勵對象年度考核結果,合計注銷153.197萬份股票期權。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調整為134人,股票期權數量由2,289萬份調整為2,135.803萬份。
(二)行權價格調整
2020年4月21日,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總股本 2,419,524,41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1.5元人民幣現金(含稅)。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5月27日實施完畢,具體內容詳見《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20-36)》。
2021年5月19日,公司2020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總股本 2,419,524,41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2.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2020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9日實施完畢,具體內容詳見《2020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21-33)》。
根據2019年11月11日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對股票期權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具體調整情況如下: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后,股票期權數量不變,行權價格需調整。
行權價格調整的公式如下:
P=P0-V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根據該公式,調整后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3.61-0.15-0.20=3.26元人民幣/股。
三、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系根據2019年11月11日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及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等的有關規定進行的正常調整,不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獨立董事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因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自愿放棄、退休與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不受個人控制的崗位調動與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等原因,根據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和《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司應注銷9名激勵對象所持股票期權合計153.197萬份。
因公司實施2019年度利潤分配、2020年度利潤分配,對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進行調整。
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關聯董事回避了對本議案表決,且公司已根據股東大會授權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審議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一致同意公司辦理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手續并相應調整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
五、監事會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公司本次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系根據2019年11月11日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及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等的有關規定進行的正常調整,公司關聯董事回避了對本議案表決,且公司已根據股東大會授權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審議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
北京市中倫(廣州)律師事務所認為:公司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對激勵對象、期權數量、行權價格進行調整的事項已獲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符合《管理辦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
七、備查文件
1.第八屆董事會2021年第十次臨時會議決議;
2.第八屆監事會2021年第七次臨時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董事會2021年第十次臨時會議的獨立意見;
4.監事會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核查意見;
5.北京市中倫(廣州)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北京市中倫(廣州)律師事務所關于公司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及行權事宜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28日
證券代碼:000717 證券簡稱:韶鋼松山 公告編號:2021-75
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監事會2021年第七次
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監事會于2021年12月24日向全體監事以專人送達、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發出了會議通知及相關材料。本公司第八屆監事會2021年第七次臨時會議于2021年12月27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本次監事會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公司監事會主席曠高峰先生主持了會議,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會議逐一表決,作出如下決議:
(一)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議案》;
根據《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規定,2020年度激勵對象發生異動情況,合計注銷153.197萬份,注銷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調整為134人,股票期權數量由2,289萬份調整為2135.803萬份。因2019年度、2020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5月27日、2021年6月9日實施完畢,根據2019年11月11日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調整后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3.26元人民幣/股。
(二)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擬注銷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
根據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和《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因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退休與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不受個人控制的崗位調動與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和年度考核結果等原因,公司應注銷9名激勵對象所持股票期權合計153.197萬份。
(三)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
公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等待期將于12月29日屆滿,根據經公司經審計的2020年度財務報告及對標公司披露的2020年度財務報告,公司2020年度凈資產收益率為21.2%,處于同行業對標企業95.22分位值水平;利潤總額增長率為13.09%,處于同行業對標企業76.34分位值水平;EVA 值為12.9億元,已完成韶關鋼鐵下達的9.3億元的EVA考核目標,公司2019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期行權條件即將成就。134名股票期權激勵對象2020年度個人業績均考核達標,滿足行權條件。同意公司為前述 134名股票期權激勵對象辦理行權手續。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屆監事會2021年第七次臨時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1年12月28日
證券代碼:000717 證券簡稱:韶鋼松山 公告編號:2021-74
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董事會2021年第十次
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會于2021年12月24日向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以專人送達、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發出了會議通知及相關材料。公司第八屆董事會2021年第十次臨時會議于2021年12月27日以通訊方式召開。公司董事會共7人,本次會議應參與表決的董事7名,實際參與表決的董事7名。公司董事長解旗先生主持了會議,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會議逐項審議并表決,作出如下決議:
(一)會議以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議案》;
公司關聯董事李國權先生回避了對本議案的表決。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1年12月28日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公司《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激勵對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公告》。
(二)會議以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擬注銷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
公司關聯董事李國權先生回避了對本議案的表決。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1年12月28日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公司《關于擬注銷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公告》。
(三)會議以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
公司關聯董事李國權先生回避了對本議案的表決。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1年12月28日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公司《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公告》。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屆董事會2021年第十次臨時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