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數量為6,482,980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0.536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日為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
3、本次解除限售的控股股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6個月內暫無通過競價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計劃。期間如有資金需求或者其它原因需要減持,將按照規定披露減持計劃,以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票。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新疆北新路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7]834號),2017年11月,新疆北新路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公司”)向控股股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兵團建工集團”)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新增股份數量為4,051,863股,發行價格為12.34元/股。具體發行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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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于2017年12月1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具體詳見2017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新疆北新路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新增股份變動報告暨上市公告書》。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總股本增至561,379,023股。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2017年度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總股本561,379,023股為基數,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6股。公司控股東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4,051,863股,每10股轉增6股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鎖定數量變更為6,482,980股,原定于2020年12月1日達到解除限售的預定日。
在上述股票限售期間,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新疆北新路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發行股份、可轉換公司債券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1005號)核準,公司發行股份、可轉換債券及支付現金購買兵團建工集團持有重慶北新渝長高速公路建設有限公司100%股權,并于2020年6月28日完成標的資產過戶事宜。公司控股股東兵團建工集團《關于所持公司可轉換債券、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鎖定期的承諾函》承諾:“對于本公司在本次重組前持有的北新路橋股份,自本次重組完成之日起18個月內將不得轉讓?!惫局亟M2020年6月28日完成資產過戶,根據上述承諾,兵團建工集團在2020年6月28日基礎上延長鎖定18個月,于2021年12月28日達到解除限售的預定日。
二、申請解除限售股份情況及流通安排
公司控股股東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數量為6,482,980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0.5363%,上市流通日為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
公司向控股股東兵團建工集團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新增股份156,451,617股,自發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截至本公告日,尚未達到解除限售的預定日期2023年7月20日。
展開全文三、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結構
1、本次解除限售的1名發行對象,共1個股東賬戶,具體持股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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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變動結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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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東履行承諾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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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否存在股東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上市公司違規為該股東擔保等損害上市公司利益行為
經審查,本次擬解除限售股份股東不存在違規占用公司資金情況,亦不存在公司對上述股東違規擔保等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六、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經核查,獨立財務顧問認為:
1、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之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違反其在本次交易中所作相關承諾的情況;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數量、上市流通時間均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股東承諾;
3、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對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項的相關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
4、獨立財務顧問對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無異議。
七、備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請表;
2、股本結構表及限售股份明細數據表;
3、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書;
4、董事會關于解除限售股東是否有損害上市公司利益行為的情況說明;
5、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新疆北新路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