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贖回登記日:2022年1月10日
● 贖回價格:100.378元/張
● 贖回款發放日:2022年1月11日
● 贖回登記日次一交易日起,“濱化轉債”將停止交易和轉股;本次提前贖回完成后,“濱化轉債”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摘牌。
濱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票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21日,公司股票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內已有十五個交易日收盤價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4.58元/股的130%,即5.95元/股,根據《濱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已觸發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濱化轉債”或“可轉債”)的有條件贖回條款。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前贖回“濱化轉債”的議案》,決定行使本公司可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對贖回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濱化轉債”全部贖回。
現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募集說明書》的有關條款,就贖回有關事項向全體“濱化轉債”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贖回條款
(一)到期贖回條款
在本次可轉債期滿后五個交易日內,公司將以本次可轉債的票面面值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價格向本次可轉債持有人贖回全部未轉股的本次可轉債。
(二)有條件贖回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
(1)在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期內,如果公司A股股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2)當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未轉股余額不足3,000萬元時。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持有人持有的將贖回的可轉債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算頭不算尾)。
展開全文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調整后的交易日按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
二、本次可轉債贖回的有關事項
(一)贖回條件的成就情況
根據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以2021年12月1日為首個交易日重新計算,若“濱化轉債”再次觸發贖回條款,董事會將再次召開會議決定是否行使“濱化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公司股票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21日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內已有十五個交易日收盤價不低于“濱化轉債”當期轉股價格4.58元/股的130%,即5.95元/股,已滿足“濱化轉債”的贖回條款。
(二)贖回登記日
本次贖回對象為2022年1月10日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濱化轉債”的全部持有人。
(三)贖回價格
根據公司《募集說明書》中關于提前贖回的約定,贖回價格為100.378元/張(債券面值及當期應計利息)。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持有人持有的將贖回的可轉債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算頭不算尾)。
其中,當期計息年度(2021年4月10日至2022年4月9日)票面利率0.50%;
計息天數:自2021年4月10日至本次贖回日2022年1月11日(算頭不算尾)共276天。
每張債券當期應計利息為 IA=100×0.50%×276/365=0.378元。
贖回價格=面值+當期應計利息=100+0.378=100.378元/張。
關于投資者債券利息所得扣稅情況說明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公司可轉債個人投資者(含證券投資基金)應繳納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即面值每千元可轉債贖回金額為1,003.78元人民幣(稅前),實際派發贖回金額為1,003.02元人民幣(稅后)。可轉債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并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如各付息網點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付息網點自行承擔。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對于持有可轉債的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即面值每千元可轉債實際派發贖回金額1,003.78元人民幣(含稅)。
3、對于持有本期債券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非居民企業(其含義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4號)規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對于持有本期債券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QFII、RQFII),本公司按稅前贖回金額派發贖回款,持有人實際面值每千元可轉債派發贖回金額為1,003.78元人民幣。
(四)贖回程序
公司將在贖回期結束前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發布“濱化轉債”贖回提示公告至少三次,通知“濱化轉債”持有人有關本次贖回的各項事項。
當公司決定執行全部贖回時,在贖回登記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濱化轉債”將全部被凍結。
公司在本次贖回結束后,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贖回結果和本次贖回對公司的影響。
(五)贖回款發放日:2022年1月11日
本公司將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贖回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發贖回款,同時記減持有人相應的“濱化轉債”數額。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贖回款,未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贖回款暫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六)交易和轉股
贖回登記日2022年1月10日(含當日)收市前,“濱化轉債”持有人可選擇在債券市場繼續交易,或者以轉股價格4.58元/股轉為公司股份。可轉債持有人可向開戶證券公司咨詢辦理轉股的具體事宜。
贖回登記次一交易日(2022年1月11日)起,“濱化轉債”將停止交易和轉股。本次贖回完成后,“濱化轉債”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摘牌。
三、風險提示
贖回登記日收市后,未實施轉股的“濱化轉債”將全部凍結,停止交易和轉股,被強制贖回。如投資者持有的“濱化轉債”存在質押或被凍結情形的,建議提前解除質押和凍結,以免出現無法交易被強制贖回的情形。本次可轉債贖回價格可能與“濱化轉債”的市場價格存在較大差異。特別提醒持有人注意在2022年1月10日之前或當日完成交易或轉股,否則可能面臨投資損失。敬請廣大投資者詳細了解可轉債相關規定,注意投資風險。
四、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0543-2118009
特此公告。
濱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