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1年12月31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西周鎮象西機電工業園公司二樓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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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董事會召集,由董事長賴云來先生主持,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黃粵寧先生、申林先生、陳小平先生、萬財飛先生、王占龍先生、王延才先生、許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2人,監事張永激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會議;
3、公司董事會秘書及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首次公開發行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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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議案名稱:《關于使用暫時閑置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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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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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會議有2項議案,均已獲得參加表決的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同意后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
律師:孫立、唐敏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寧波樂惠國際工程裝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關于寧波樂惠國際工程裝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寧波樂惠國際工程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