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大股東及董監高持股的基本情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楊寶生先生持有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份4,857,713股,為公司董事長,合計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0.69%。
● 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因楊寶生先生持有的股票融資融券擔保合同終止,債權人國泰君安證券擬在公司發布本公告之日起 15 個交易日后的任意連續 90 個自然日內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競價交易等法律法規允許的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1,214,428 股(約占其所持股份的 25%,約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的 0.17%)。
一、集中競價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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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減持主體存在一致行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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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董監高過去12個月內減持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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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減持情況為被質權人、債權人強制執行,為未履行減持預披露義務下進行的減持。
二、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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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減持系被動減持,實際減持時間、減持價格等存在不確定性。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東及董監高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 √是 □否
根據公司2017年5月披露的《致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及股東承諾》、《承諾函》,楊寶生先生曾承諾如下:增持期間直至增持實施完畢6個月內,不減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廣東榕泰高級瓷具有限公司、揭陽市興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曾承諾如下:在楊寶生先生增持期間直至增持實施完畢6個月內,不減持公司持有的廣東榕泰股份。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無
三、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相關風險提示
(一)本公告屬于股東存在被動減持風險的預披露,實際減持時間、減持價格等存在不確定性。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 □是 √否
(三)其他風險提示
本次減持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 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上述計劃減持期間,公司將督促其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