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股東大連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東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相關情況
大連華銳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股份變動超過1%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01),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大連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投集團”)于2021年12月8日-12月29日期間將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出借給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截至2021年12月29日,國投集團用于開展轉融通出借業務未到期的股份余額為31,666,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64%,該部分股份所有權未發生轉移。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收到國投集團《關于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相關進展的告知函》,國投集團分別于2022年1月5日、1月10日、1月12日到期收回2,000,000股、330,000股、29,186,000股,合計31,516,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63%;剩余150,000股于2022年1月11日展期14天,該部分股份所有權未發生轉移,將于2022年1月25日到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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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變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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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關說明及風險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國投集團持有公司無限售流通股124,981,78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47%;國投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大連重工·起重集團有限公司合計持有公司無限售流通股1,200,880,75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2.18%。其中,用于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未到期的公司股份為15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1%。
2.國投集團本次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未違反《公司法》、《證券法》、《轉融通業務監督管理試行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實施辦法(試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3.國投集團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是其正常業務行為,證券出借所涉及的股份不發生所有權轉移,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和公司的持續性經營發生重大影響。
4.公司將根據有關信息披露要求,持續跟蹤并及時披露國投集團實施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有關情況,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1.國投集團《關于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相關進展的告知函》;
2.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持股變動明細。
特此公告
大連華銳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