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代碼:002586 證券簡稱:*ST圍海 公告編號:2022-045
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2年
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圍海股份”)將于2022年2月28日召開2022年第二次臨時度股東大會,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1、會議屆次: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2、會議召集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
3、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4、會議召開日期、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下午2:00
網絡投票時間:
(1)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2年2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2年2月28日9:15至2022年2月28日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5、會議召開方式: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1)現場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過填寫授權委托書授權他人出席。
(2)網絡投票:公司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向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東應在本通知列明的有關時限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或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
公司股東只能選擇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種表決方式。同一表決權出現重復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結果為準。
6、會議的股權登記日: 2022年2月22日
7、出席對象:
(1)在股權登記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于 2022 年2 月 22 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二)。
展開全文(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見證律師及本公司邀請的其他人員等。
8、現場會議地點:寧波市鄞州區廣賢路1009號圍海大廈12樓會議室。
二、會議審議事項
■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2016年修訂)》的要求,股東大會審議影響中小投資者利益的重大事項時,對中小投資者(中小投資者是指以下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的表決應當單獨計票,并及時公開披露。公司將對中小投資者表決單獨計票,單獨計票結果將及時公開披露。
三、會議登記方法
1、登記方法:現場登記;通過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
(1)法人股東登記:法人股東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須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加蓋公司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辦理登記手續;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憑本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證券賬 戶卡、加蓋委托人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辦理登記手續。
(2)自然人股東登記:自然人股東出席的,須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憑本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證券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
(3)異地股東可憑以上有關證件采取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不接受電話登記。采用信函方式登記的,信函請寄至: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廣賢路1009號7樓證券部,郵編:315103,信函請注明“股東大會”字樣。
(4)參加網絡投票無需登記。
2、登記時間:2022年2月23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3、登記地點及聯系方式:
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廣賢路1009號7樓證券部
聯系人:陳夢璐、夏商寧
聯系電話:0574-87911788
傳真:0574-83887800
郵政編碼:315103
四、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公司將向股東提供網絡投票平臺,公司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網絡投票,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一。
五、其他事項
1、會期半天,出席本次會議現場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表交通費用及食宿費用自理。
2、網絡投票期間,如網絡投票系統遇到突發重大事件影響,則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進程按當日通知進行。
3、會議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廣賢路1009號7樓證券部
會務常設聯系人:陳夢璐、夏商寧
聯系電話:0574-87911788
傳真:0574-83887800
郵政編碼:315103
六、備查文件
《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六次會議決議》
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一、網絡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碼:“362586”,投票簡稱:“圍海投票”。
2、填報表決意見或選舉票數:本次股東大會議案為累積投票提案。
累積投票提案,填報投給某候選人的選舉票數。上市公司股東應當以其所擁有的每個提案組的選舉票數為限進行投票,股東所投選舉票數超過其擁有選舉票數的,或者在差額選舉中投票超過應選人數的,其對該項提案組所投的選舉票均視為無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選人,可以對該候選人投 0 票。
累積投票制下投給候選人的選舉票數填報一覽表
■
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1
股東可以將所擁有的選舉票數在1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時間: 2022 年2 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22年2月28日上午9:15,結束時間為2022年2月28日下午15: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4月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附件二
股東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對會議審議的各項議案按本授權委托書的指示行使表決權,并代為簽署本次會議需要簽署的相關文件。
(說明:請在相應的表決意見項下劃“√ ”;若無明確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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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東姓名及簽章:
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碼:
委托股東持股數:
委托人股票帳號:
受托人簽名: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日期:
說明:1.累計投票提案:填報投給某位候選人的選舉票數=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應選人數股東可以將其擁有的選舉票數任意分配,但投票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所投人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上市公司股東應當以其所擁有的每個提案組的選舉票數為限進行投票,股東所投選舉票數超過其擁有選舉票數的,或者在差額選舉中投票超過應選人數的,其對該項提案組所投的選舉票均視為無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選人,可以對該候選人投0票。
2、(1)本授權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權委托書簽署之日至本次股東大會結束;(2)授權委托書復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單位委托須加蓋單位公章。
附件三
股東參會登記表
■
證券代碼:002586 證券簡稱:*ST圍海 公告編號:2022-046
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延期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
關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于對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公司部關注函【2022】第129號》(以下簡稱“關注函”),要求公司就相關事項作出書面說明,并在2022年2月14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對外披露,同時抄報寧波證監局。
收到關注函后,公司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及中介機構對關注函所涉問題進行逐項落實。鑒于相關事項的回復尚需進一步確認,為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將延期至2022年2月21日前回復關注函。公司將加快相關工作進度,盡快回復并履行披露義務。
公司對此次延期回復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請廣大投資者諒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證券代碼:002586 證券簡稱:*ST圍海 公告編號:2022-042
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提名公司第六屆董事會
獨立董事候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收到公司獨立董事李曉龍先生的書面辭職申請,李曉龍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獨立董事及董事會下屬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職務,公司需補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經公司董事會審核通過,同意提名錢榮麓先生(簡歷見附件)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任職期限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止。若股東大會選舉成功,錢榮麓先生將接替李曉龍先生擔任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職務。錢榮麓先生尚未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但已書面承諾將參加最近一次獨立董事培訓并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可的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選舉錢榮麓先生擔任公司獨立董事不會導致董事會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人數總計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附:錢榮麓先生簡歷
錢榮麓先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70年11月出生,學士學位。曾任余姚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檢察官,后從事律師工作二十余年,現任浙江陽明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高級合伙人。
截至公告日,錢榮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查詢,錢榮麓先生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錢榮麓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之間無任何關聯關系,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證券代碼:002586 證券簡稱:*ST圍海 公告編號:2022-043
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錢榮麓,作為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和保證,本人與該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且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對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及獨立性的要求,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等規定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規定的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和條件。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獨立董事任職條件。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經參加培訓并取得證券交易所認可的相關證書。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尚未取得獨董資格證,本人保證參加最近一次獨立董事培訓。_
五、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紀委《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銀保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銀保監會《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保險機構獨立董事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對于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相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該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也不是該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自然人股東。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該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為該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的項目組全體人員、各級復核人員、在報告上簽字的人員、合伙人及主要負責人。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與該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任職,也不在有重大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個月內不具有前六項所列任一種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屆滿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且期限尚未屆滿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因證券期貨犯罪,受到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者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三次以上通報批評。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為失信懲戒對象等而被國家發改委等部委認定限制擔任上市公司董事職務。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因連續三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被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予以撤換,未滿十二個月的人員。
□ 是 □ 否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該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境內外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該公司連續擔任獨立董事未超過六年。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經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要求,委托該公司董事會將本人的職業、學歷、專業資格、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情況等詳細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連續兩次未親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會會議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連續十二個月未親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會會議的次數超過期間董事會會議總數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未按規定發表獨立董事意見或發表的獨立意見經證實明顯與事實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個月內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以外的其他有關部門處罰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該公司在內,本人不存在同時在超過五家以上的公司擔任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過往任職獨立董事任期屆滿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職的情形。
□ 是 □ 否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響獨立董事誠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聲明人鄭重聲明: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否則,本人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和接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本人在擔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嚴格遵守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勤勉盡責地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該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如出現不符合獨立董事任職資格情形的,本人將及時向公司董事會報告并盡快辭去該公司獨立董事職務。
本人授權該公司董事會秘書將本聲明的內容及其他有關本人的信息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專區錄入、報送給深圳證券交易所或對外公告,董事會秘書的上述行為視同為本人行為,由本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聲明人(簽署):錢榮麓
年 月 日
證券代碼:002586 證券簡稱:*ST圍海 公告編號:2022-044
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浙江圍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現就提名錢榮麓為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專業資格、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對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及獨立性的要求,具體聲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等規定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規定的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和條件。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獨立董事任職條件。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經參加培訓并取得證券交易所認可的相關證書。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尚未取得獨董資格證,被提名人保證參加最近一次獨立董事培訓。__
五、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紀委《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的相關規定。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的相關規定。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的相關規定。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銀保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銀保監會《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保險機構獨立董事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對于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的相關規定。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相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自然人股東。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為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的項目組全體人員、各級復核人員、在報告上簽字的人員、合伙人及主要負責人。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與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任職,也不在有重大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任職。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個月內不具有前六項所列任一種情形。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屆滿的人員。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且期限尚未屆滿的人員。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因證券期貨犯罪,受到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者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的人員。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三次以上通報批評。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為失信懲戒對象等而被國家發改委等部委認定限制擔任上市公司董事職務。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因連續三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被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予以撤換,未滿十二個月的人員。
□ 是 □ 否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境內外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連續擔任獨立董事未超過六年。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經督促公司董事會將被提名人的職業、學歷、專業資格、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情況等詳細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連續兩次未親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會會議的情形。
□ 是 □ 否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連續十二個月未親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會會議的次數超過期間董事會會議總數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未按規定發表獨立董事意見或發表的獨立意見經證實明顯與事實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個月內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以外的其他有關部門處罰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內,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時在超過五家以上的公司擔任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過往任職獨立董事任期屆滿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職的情形。
□ 是 □ 否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響獨立董事誠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聲明人鄭重聲明: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否則,本提名人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和接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
本提名人授權公司董事會秘書將本聲明的內容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專區錄入、報送給深圳證券交易所或對外公告,董事會秘書的上述行為視同為本提名人行為,由本提名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提名人(蓋章):浙江圍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證券代碼:002586 證券簡稱:*ST圍海 公告編號:2022-041
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六次會議通知已于2月7日以電話、郵件或書面通知方式發出,會議于2022年2月11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本次董事會會議應到董事5人,實到5人。會議由董事長汪文強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經投票表決形成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表決結果:4票同意,0票反對,1 票棄權。獨立董事李曉龍棄權票理由為:不了解其任職資格、專業能力水平和職業道德操守。
其余董事一致認為,本次提名的獨立董事候選人錢榮麓先生(簡歷附后)具備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職資格,具備履行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具體內容詳見同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站 www.cninfo.com.cn 的《關于提名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公告》。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公司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擬定于2022年2月28日召開公司 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具體內容詳見同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及巨潮資訊網站 www.cninfo.com.cn 的《關于召開 2022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三、備查文件:
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六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錢榮麓先生簡歷
錢榮麓先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70年11月出生,學士學位。曾任余姚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檢察官,后從事律師工作二十余年,現任浙江陽明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高級合伙人。
截至公告日,錢榮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查詢,錢榮麓先生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錢榮麓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之間無任何關聯關系,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