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陜西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申請于2021年10月15日取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單》(受理序號:212664)。2021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212664號),并已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了反饋意見回復的相關文件。
由于公司為本次發行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因執行其他公司審計業務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為本次發行聘請的律師事務所因其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務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中止審查通知書》(212664號),中國證監會決定中止對公司本次發行申請的審查。在滿足提交恢復審查申請的條件后,公司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恢復對公司本次發行申請的審查。前述情況詳見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的《陜西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中止審查通知書〉的公告》(2022-09號)及于 2022 年 2月 11日披露的《陜西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向中國證監會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恢復審查的公告》(2022-11號) 。
2022年2月22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恢復審查通知書》(212664號),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第二十三條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恢復對公司本次發行行政許可申請的審查。
公司本次發行尚需中國證監會核準,公司將根據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陜西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