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華泰證券(601688,股吧)最新研報指出,中國股市場內場外融資的總體規模預計在3.3萬億左右,悲觀情況下可能為3.5-3.7萬億,其中銀行理財資金總額估計在1.6萬億左右,占股市融資規模的半壁江山。
報告并表示,銀行理財場內融資約10,000億,其中兩融融資8,000億,收益互換2,000億;場外融資約6,000億。另外,股權質押項目吸收的銀行理財資金約5,000億,不屬于配資。
報告稱,但股價大幅下跌時期同樣存在較大風險。與股市融資相關的銀行理財規模總額估計在2.1萬億左右,相當于銀行理財總規模的10%左右。
滬綜指周一(7月6日)高開低走,盤中最低探至3,653.04點,振幅高達8.74%,尾盤收升2.41%。
以下是該份研究報告全文:
主題:當前政策界、金融市場對如何救市存在一定分歧,分歧本身是良性爭論,但爭論的背后需要數據的支撐,特別是需要對實際的資金入市路線圖的描述,需要對中國金融機構在配資過程中實際承擔的風險敞口等關鍵數據作一個合理的估測。通過融資資金入市的規模以及分布的估測能夠判斷未來股市若繼續下跌對金融系統性風險的影響。
市場融資規模及銀行理財配資入市估算
總體觀點:場內場外配資的總體規模在3.3萬億左右,悲觀情況下可能在3.5-3.7萬億左右,隨著市場調整,場外配資近期下滑較快,場內部分也開始受到影響。銀行理財資金流入場內的兩融融資和場外的配資的總額估計在1.6萬億左右,占3.3萬億的股市融資規模的50%左右,其中場內融資約10,000億,其中兩融融資8,000億,收益互換2,000億;場外融資約6,000億。另外,股權質押項目吸收的銀行理財資金約5,000億,不屬于配資,但股價大幅下跌時期同樣存在較大風險。與股市融資相關的銀行理財規模總額估計在2.1萬億左右,相當于銀行理財總規模的10%左右。
場內配資主要是以兩融和收益互換為代表的配資。兩融的增長是去年以來市場快速上漲的主要動力,其中兩融融資峰值為2.26萬億,隨著市場調整出現的主動與強制平倉,目前融資余額為1.98萬億,已回落3,000億元左右。在兩融的資金來源中,40%-45%的比例是來自于銀行的理財資金,規模約為8,000億元,券商使用的自有資金規模約5,000億,券商通過發行短融、公司債等融資約7,000億,兩融配資應該是整體配資中杠桿相對比較低的部分,體量巨大但是風險還是相對小一些的。另一方面,以收益互換為主要形式的機構版兩融規模大約為5,000億元左右,其中約40%來自于銀行理財,規模在2,000億左右。
場外配資部分,由于渠道多樣以及存在灰色地帶,統計存在困難,從草根調研情況來看。前期配資規模峰值預計在1.2-1.5萬億左右,場外配資的平倉壓力是造成目前點位下跌的主要力量并且在不斷引發負循環。隨著前期市場調整和平倉逐漸爆發,中性假設下預計配資規模回落至8,000億元左右,其中通過信托通道進行的傘形配資和結構化產品是大頭,從結構來看主要包括三個部分:
第一是券商與信托對接的配資,以Homs和券商資管結構化產品為代表,關于Homs前期有一個數據是4,000億元,這里面應該同時包含了一級和二級賬戶的影響,由于前期證監會清查過一次,清理了部分二級賬戶,我們預計這一部分有一定的下滑,疊加近期平倉壓力的出現,預計目前存量規模在1,500億左右;第二是商業銀行對私募等機構進行的配資,同樣走信托通道,這方面股份制銀行是主要參與者,從了解到的情況來看部分相對保守的股份行在3月份就將杠桿比例降至1:3附近,近期平倉量不到10%,其他激進些的銀行可能情況還要更差一些,從草根調研來看預計這部分規模峰值在7,500億元,目前規模預計在5,000億元左右;
第三是信托自身發行結構化產品進行的配資,這里面主要是受托客戶進行的主動型資產管理計劃可能存在配資的行為,預計這部分的規模在1,500億元左右。
從出資方來看,優先資金的出資方主要是銀行理財,目前的規模大概還在6,000億,此外信托、P2P等民間資金可能也對優先級形成一定貢獻,預計總規模在2,000億左右。劣后資金則主要由個人投資者(大戶)或私募機構進行出資。另一方面,民間配資主體可能也會吸納一些民間資金,這部分主要通過地下錢莊或私人借貸進行配資,不走信托通道,這部分規模無法估計。
此外,包括股權質押以及員工持股計劃也有一定的杠桿屬性。截至2015年6月,全市場股票質押總市值已達到2.53萬億,按折算率為0.3計算就是7,500億元,資金來源中券商自有資金及發債約2,500億,銀行理財5,000億。這部分不屬于配資,但是股價持續下跌可能已觸發到股權質押計劃的警示線甚至補倉線。
員工持股計劃方面,自有資金100億,按1:3估計,需要300億優先資金做結構化產品,這部分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銀行理財。這部分單獨列出,強調員工持股計劃存在的風險,這些項目確立的股價一般都是當時股價的50%左右,目前風險已現,而其一般通過券商結構化產品發行,因而不重復計入配資規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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