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晚上開始到現在,看到了一邊倒的輿論風向,全在討論融券、禁止傘形信托及配資,卻全然無人理會證監會的這段話“基金業協會和證券業協會還配套發布了《基金參與融資融券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指引》,支持公募基金依法參與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這個文件并不僅僅只是鼓勵了公募基金參與轉融券,更重要的是第一次明確了公募基金可以參與融資業務,可謂是后市重大利好!
對于融資業務,該文件的表述是“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可以參與融資業務。基金參與融資業務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終,股票型、混合型基金持有的融資買入股票與其他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95%。”
對于融券業務,表述“ 采用絕對收益、對沖策略的基金可以參與融券交易。基金參與融券交易,融券資產凈值不得高于基金資產凈值的 33%。”
對于轉融券業務,表述“ 封閉式股票基金、開放式指數基金(含增強型)、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可以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
對比三大類基金,后兩者的規模完全無法與第一類基金相比。因此,不管監管作了怎樣的輿論引導,但文件的實質絕對更有利于融資業務的發展。
另外,對于昨日的偏空消息,我覺得情況并沒有那么差,解析入下:
1)傘形信托的監管主要是銀監會而不是證監會,證監會單方面并無法對傘形信托進行約束,同時,配資的主要資金來源也在于銀行理財,不在證監會監管范疇;
2)即便完全停止券商對傘形信托及配資的對接,那么,最差的結果也只是倒是增量資金無法通過上述渠道擴大杠桿,一定程度上減緩增量資金的流入速度,對過去已存在的傘形信托及配資問題不會也沒法實現一刀切斷,因此,并無法立馬減少市場內的存量資金。
3)中信證券當晚發布公告稱將融資融券額度由原先的1x凈資產規模,提升至3x凈資產規模,表明融資融券的增長依然有空間。
4)融券業務推廣難度大,這本是全球同行現象。按照各方利益分攤的情況下,融券的借出方所能獲得收益估計僅為3個點左右,且融出券也就意味著有人與自身成為對手方去打壓股價,從而可能會影響自身持股的市值。這種機制的存在將一定程度上削弱融出券的意愿。
艾特各路大神,只望傳播股市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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