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及配套指引(以下簡稱“備案新規”)在3月31日正式實施,至今已有一個多月。
截至5月3日記者發稿,從證監會官網已公示的境內企業境外上市備案情況及補充材料要求來看,境內企業境外上市更加規范化、透明度和便利化,備案效率亦大幅提升。
對此,雪牛資本合伙人劉佼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新規下備案溝通機制進一步完善,監管規則進一步明晰,及時公示境內企業境外上市備案情況及補充材料要求,將進一步提高備案效率,有助于形成首批示范案例,為企業境外上市備案材料準備提供更明確的方向。
已提交備案材料的
17家企業均處于聆訊期
從證監會4月28日披露的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備案情況表來看,有17家首次公開發行的企業已遞交備案材料,均為內地企業赴港上市,從申報類型來看,包括8家直接境外上市、9家間接境外上市。
自備案新規正式生效后,證監會官網每周公示接受境內企業境外上市備案情況表。最早一批是京東工業、瀾滄古茶、十月稻田,隨后是鍋圈食品、綠源電動車、知行汽車、嘀嗒出行,再之后是喜相逢集團、陸道培、大麥植發,友寶在線、荃信生物、萬達商管、京東產發,以及樂艙物流、邁越科技、多點數智。
從進展來看,前述企業均在聆訊中,除了2家為沒有進展,其余15家聆訊狀態為處理中。從行業屬性來看,稀缺標的正在增多,既有賣大米的“十月稻田”,也有植發醫療機構“大麥植發”,更有自動駕駛方案提供商“知行汽車”,多為新經濟行業。此外,港股公司京東集團分拆的2個子公司京東工業、京東產發也已經提交備案材料。
此前,證監會在答記者問中表示,備案管理將積極借鑒境內上市監管的有關做法,建立備案溝通機制,提高備案效率,避免企業和中介機構為拿到一個意見、安排一次訪談多頭跑和反復跑。同時,根據備案溝通指引,發行人、證券公司或證券服務機構熟悉項目情況的人員,允許使用書面、電話、視頻和現場溝通等方式。
從境內企業赴港上市的流程來看,需要通過安全審查、境外上市申報、境外上市備案、取得備案通知書、通過境外上市審核等流程。“根據以往‘紅籌架構’發行人的經驗,聆訊前的審核時間通常需要2至3個月,香港聯交所致力于將審核時間控制在40個工作日。”畢馬威中國資本市場合伙人文肇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但從遞交上市申請、安排聆訊,整體時間會受多方面影響。除了聆訊前的審核過程,還包括市場條件等非可控因素,以及發行人因市場、業績等情況調整自身上市步伐。
對于擬籌劃赴港上市的境內企業,文肇基建議,將全面備案管理制度納入考慮,合理規劃上市申請與境內備案的時間表,制定適合企業發展與融資需求的上市路徑與節奏,降低備案程序中的不確定性,順利推進上市進程。
已有7家企業需補充材料
企業需注意股東穿透核查等問題
根據新規,備案材料不完備或者不符合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在收到備案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告知發行人需要補充的材料。發行人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補充材料。
截至5月3日記者發稿,證監會官網已公示7家境外發行企業補充材料要求。
從補充材料要求來看,除了經營模式的合理性、股權變動情況、募集資金的用途、分拆子公司的獨立性等問題之外,是否涉及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資的領域,上市前后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安全的安排及措施、協議控制(VIE)架構設立的合規性等新規后行業比較關心的問題亦被特別提及。
此外,前述7家企業均涉及發行人股東的信息披露情況,包括股權轉讓出資價格及定價依據、特殊股東權利安排情況詳細信息是否準確、股份代持安排的原因、股份轉讓價格及定價依據等細節。
“新規對所有紅籌企業都是新鮮事物。尤其是融資輪次多、股東結構復雜多樣的企業,需要格外關注股東穿透核查的問題。”一位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上述律師補充道,這體現了監管部門依法監管、科學監管、適度監管的態度,同時,發行人、中介機構也應盡可能地提升判斷的準確性,就企業自身情況提前進行充分了解和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