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1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被凍結了24小時的“珠海萬達商管50億股權”解凍,一天之內價值超過1200億元的股權被凍結又悉數解凍,其中涉及“超額查封”法律問題。
據了解,此次凍結的珠海萬達商管股權源于萬達和廣東一家企業的經濟糾紛,雙方涉及的糾紛金額約幾千萬元,但是該企業通過廣東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卻凍結了珠海商管50.7億的股權,公示信息一出引發眾多市場關注。
據了解,珠海萬達商管正處于申請上市過程中,根據公開信息顯示,該公司2022年凈利潤達75.34億元。此次被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查封的50.7億股權占總股比約為78%,根據之前啟動IPO時的公開估值,珠海萬達商管Pre IPO投資人的入股價格為每股人民幣24.84元,按此計算此次被凍結的珠海萬達商管50億股股權價值約為人民幣1242億元。
小額經濟糾紛緣何引發法院查封幾百倍的資產,如此巨額查封是否會對珠海萬達上市帶來影響?7月9日,國務院國資委法律顧問、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院長劉紀鵬在其個人賬號就超額查封、償債能力認定等一系列問題給予了專業解讀,同時提出了司法建議。
劉紀鵬教授認為,之所以會出現超額查封,主要還是法院存在一些認識誤區。一是實收資本就是企業的凈資產的誤區。以大連商管為例,凈資產是實收資本的65倍。二是實收資本和注冊資本相一致的誤區。注冊資本只表示企業在未來時期要達到的資本數量,而實收資本是企業當前實繳的資本金額。上海虹口法院凍結的這19.8億,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19.8億資產。劉紀鵬解釋道,該筆股權是對應著大連萬達商管1287億的股權資產,與雙方爭議的標的資產13.8億相比,高出94倍之多。
企業存在經濟糾紛通過司法凍結是很正常的司法手段,但是如果應用不當,就會帶來負面效應。最高法在2020年專門出臺關于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應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
在劉紀鵬看來,這種超額凍結給企業帶來的影響是巨大的,當前全國經濟訴訟普遍增多,如果基層法院這一標準掌握的不好,雙標混亂,或將引發信任危機,應該通過公正的法律判決化解經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