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零售企業設立如何審批:
1.申請人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2.窗口受理并審查,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3.當場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按要求全部補正后受理;沒有按全部要求補正,不予受理;
4.現場勘驗,審核
5.書面提出整改意見,整改后,正式受理
6.符合法定條件,發放《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7.申請范圍:本標準規定了設立出版物零售企業或其他單位、個人申請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審批的法律依據、申報材料、辦理程序、辦結時限、辦理依據。本標準適用于行政審批局窗口設立出版物零售企業或其他單位、個人申請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審批的辦理。
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
2.《出版物零售單位設立申請表》
3.營業執照副本
4.經營場所房產證明和房屋租賃合同
5.法定代表人有關材料一寸照片兩張
成都市圖書經營許可證:金牛區,成華區,青羊區,錦江區,武侯區,高新區,溫江區,新都區,新津區,雙流區,郫都區,天府新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高新西區,東部新區,大邑縣,蒲江縣,金堂縣,邛崍市,崇州市, 簡陽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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